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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和春节的区别|紧盯“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工作情况报告

工作总结 时间:2016-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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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中共XX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我乡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我乡迅速行动,多举措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

  一、强化意识,营造氛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积极组织乡村干部召开会议,研究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传达上级精神,明确纪律要求。制订《XX县马烈乡关于加强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全乡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九个严禁”并对我乡2019年双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村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将精神传达至全体党员干部。同时要求各党支部组织乡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两节”通知、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汉委办〔2018〕174号)文件精神,以及近期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深刻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认识到不敬畏、不在乎、屡搞“四风”必定付出惨痛代价的严重后果,不以“看戏”心态看通报,不当置身事外的观众,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

  二、认真学习,组织宣传,营造“廉洁过节”良好氛围

  要求乡村组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开展节日期间反腐倡廉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努力营造廉洁节俭过节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党性教育,杜绝“节日腐败”,严格践行廉洁自律规定

  认真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盯住本单位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等关键环节,严防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同时要求全乡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蚀,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组织或参与赌博活动。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四、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严肃执纪问责

  要求各村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坚决反对“四风”,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履行职责,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落实。根据上级精神,各村对于违规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坚决纠正。乡纪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抓早抓小,坚持严格执纪,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加大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力度,着力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严防“节日腐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

  五、做好节前提醒工作,严格监督检查

  在节前对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的负责人和业务人员进行约谈,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对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立足本单位和自身职责范围,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规范督导检查的有关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既要注意针对性、有效性,形成有力震慑;又要注意方式方法,不影响单位正常工作、不增加工作负担。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设置元旦、春节期间举报箱不断传导压力,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坚持元、春节值班制度,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元旦”“春节”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迅速组织核查处置,对不敬畏、不在乎、屡教不改,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六、集中整治党员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

  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通知》(纪发〔2018〕9号))、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集中整治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纪发〔2018〕4号)、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集中整治党员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雅市纪综〔2018〕40号)及我县文件,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马烈乡纪委高度重视,按照县纪委监委的工作要求,开展了集中整治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问题的相关工作,对“元旦”“春节”期间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等问题,一经查实、从严惩处,并逐级上报查处情况。截至目前,马烈乡尚未发现党员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

  双节期间,我乡未出现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度假,违规使用公车,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党员干部参赌涉赌等问题。通过这次双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我乡党员干部党性意识、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党风、作风明显改善,今后我们将把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进一步找准切入点,把思想和工作高度统一到全乡总体工作思路上来,使全乡上下“风更清、气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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