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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检查支队工作总结】工商局检查支队工作总结范文

工作总结 时间: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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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检查支队工作总结范文

  XX市工商局检查支队在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本职工作,以查处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行为为工作重心,以专项行动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办案主力军作用,加大对违规直销、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互联网经济违法等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显著成效。上半年我队共立案查处案件37起,案值1273万元,至目前,已办结案件30起,已入库罚没款共计102.21万元,没收未拍卖物品价值33余万元,两项合计135.21万元。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竞争执法领域取得新突破

  规范直销经营取得新突破。为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促进直销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我队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力度,1、开展对辖区直销企业的摸底排查工作,全面了解辖区直销企业的经营情况;2、从直销企业的服务网点建设、人员招募、培训、产品宣传,等入手,加强对直销企业、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的行政指导,规范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直销市场秩序;3、积极完善并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直销监管工作水平。通过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查处违规直销经营行为。上半年,我队共排查直销企业经营网点35个,立案并办结违规直销案件2起,罚没入库共12.2万元。

  打击私运贩私行为取得新突破。针对近阶段贩卖私运无中文标签洋酒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我队开展了打击贩卖私运洋酒的专项行动,上半年共立案查处贩卖私运洋酒案4起,没收私运洋酒400瓶,罚没金额预计达41万元。

  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取得新突破。今年,检查支队根据有关行业特点,摸排存在问题,拓展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领域,积极开展竞争执法工作。今年我队对粮食行业、互联网络开展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检查,查处漳州某公司使用过期“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虚假宣传销售大米案,罚款11万元,并对2起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案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二)食品安全监管取得新成效

  今年来,我队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通过与英国国际洋酒协会和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几大白酒厂家建立打假联络机制,形成合力,将打击商标侵权、贩卖无中文标签洋酒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整治相结合,重点打击销售假冒、贩卖无中文标签私运洋酒等食品违法行为,延伸食品监管执法领域,从严从重依法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大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队共查办食品案件起9起,案值58.67万元,已入库罚没金额27万元,严厉打击了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网络商务监管领域有新拓展

  针对网络商务这一热点领域,我队开拓思路,积极探索查处网络违法案件的方式方法,加大对网络违法医疗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检查支队成立网上巡查小分队,专人专岗对互联网信息进行日常巡查,根据互联网有关行业特点,摸排存在问题,并根据巡查情况对涉嫌违法信息进行甄别、筛选后提交办案大队立案查处,现已对芗城某木业有限公司、芗城某服装店利用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龙海某医院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4起网络违法系列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有力打击互联网违法经营行为,促进了网络电子商务市场良性发展。

  (四)维护消费权益有新举措

  上半年,我队接到群众反映情况,称辖区三家医院在从事医疗服务时滥收费用侵害消费者权益,我队迅速出击,对消费者反映情况展开调查,并依法对三家医院进行立案调查,现该三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我队还充分发挥工商机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的职能作用,配合消保部门开展商品质量监测,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通过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确定产品质量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钢材、不锈钢、铝合金三种商品作为抽检产品。通过对辖区65家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随机确定其中的11家经营户,5种商品进行产品质量抽检,共历时两个星期,抽取各类样品27个。

  根据全省、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主要精神,结合检查支队2014年主要工作安排,2014年上半年我队继续抓好执法办案主业及网络监管工作,健全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网络监管效能,构建监管执法长效机制。上半年共处理各类举报投诉件74件,其中立案查处41起,办结46起,罚没款254.07万元,入库207.93万元,移送案件1起,主要工作亮点如下:

  一、执法重点突出新类型案件的查办

  立足于新修改的《公司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部法律,积极研究探讨新类型案件,拓展监管领域,在金融、房地产、教育机构、医疗、公用企业等行业对消费维权、限制竞争、滥收费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办取得一定成效。上半年,对5家乱收费汽车4s店罚款39.49万元,并责成当事人退还消费者已收取的“金融调查费”30多万元;对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销售机顶盒存在限制竞争行为处罚款18万元;尚在调查阶段的移动公司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溪美房地产公司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央视曝光的XX市兴港投资有限公司在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中涉嫌虚假宣传案件、中脉直销企业涉嫌非法的传销案件、泉州天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涉嫌违法代理商标注册等案件都属于新类型案件。

  二、执法服务突出本地品牌企业的保护

  该队将本地企业商标维权作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组织各县(市、区)工商局对本辖区需要工商部门协助打假维权的企业进行调研摸底,应企业需求开展打假维权工作。目前全市有打假需求的企业共有102家,上半年我队针对金冠(中国)食品有限公司反映其注册商标屡被侵犯情况,组织各县(市、区)工商局开展查处侵犯“金冠”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其中晋江局查获涉嫌侵权商品“冠喔”黑糖话梅89斤、419斤;针对福建达利食品集团及名郎(中国)有限公司反映企业产品被侵权假冒情况,分别与公安部门就如何联手打假维权进行走访了解,服务企业发展;协助2家企业到广州开展异地打假维权,做好沟通协调及前期取证等工作。

  三、执法模式突出线上线下网络监管

  该队充分发挥互联网商务监测中心对网络违法案件线索监测排查、电子取证等功能,落实网络违法案件线索落地核查、前期证据固定、案源分流查办等办案机制,对违法行为进行线上线下全方位快速打击。上半年,共为总局直销局排查593个涉嫌传销网站并进行证据固定;为省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125条涉嫌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和偷听窃照专用器材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络交易信息进行甄别、分析、取证,并编制5期监测分析报告上报省局;积极组织开展全市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通过前期搜集监测网络案件线索、集中培训实战演练、开展查处行动的方式,全市工商系统加强了网络案件查办的培训,网络监管技术手段推广普及基层执法一线,初步实现一线执法的指挥和联动、跨区域执法办案的统筹协作。3月20日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有36名一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查找网络违法案源线索200条下发至个县(市、区)局,立案查处网络违法案件38起,结案33起,罚没款20.39万元。

  一、抓好新《消法》等法律规章的贯彻实施。《消法》颁布实施20年来,经过首次较大规模的修改,新《消法》于今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与新《消法》配套的法规、规章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也于3月15日起同步实施。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新《消法》和配套的规章,指挥中心制定了贯彻实施新《消法》工作方案,一方面组织全系统内部人员培训工作。1月9日,组织召开全市工商系统贯彻落实新《消法》培训视频会议,邀请省工商局消保处程翔云副处长为大家进行新《消法》解读和授课。各县级局通过聘请律师授课、专家点评、典型案例研讨等形式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全市系统在2014年1月30日前完成全员培训工作。另一方面抓好对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各地结合开展纪念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开展宣传新《消法》、消费咨询、消费教育等活动;组织全系统开展以“倾听消费者心声、解决消费者难题”为主题的“12315社会开放日”活动,宣传新《消法》,征求意见建议,解决维权难题;各县级局依托43个省级12315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点,举办面向经营者层面的新《消法》知识培训讲座,提高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的自律意识。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录制《聚焦维权》专题片,播放《12315守护您身边》等公益宣传片,宣传全系统消费维权成果, 提高法律素养,促进社会消费维权工作。

  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深化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按照新《消法》和《工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实施办法》规定,依法按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上半年,全市12315消费维权服务网络共受理投诉 1808件,已办结1793件,诉求办结率 99.1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8.33万元;受理举报371件,已办结366件,办结率为98.65%,罚没款4.69万元;指挥中心解答消费咨询3387件,占受理总量的60.85%,参与或指导调解疑难、较大投诉件76件;全系统运用12315行政调解与法院诉讼调解衔接工作机制消费调解确认312件,为挽回消费者损失63.02万元;全市省级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受理投诉580件,已办结576件,和解息诉率97.2%。深化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利用消保网发布消费教育、消费警示16 篇,发布12315数据分析报告7期,依据数据分析结果,对被投诉较多的企业、行业开展行政约谈3次。

  三、深入推进12315“诉转案”工作。在2013年制定《12315行政调解与行政处罚衔接工作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上半年,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诉转案”具体操作规程和“诉转案”工作考核办法,加大“诉转案”工作力度,全市12315机构通过消费投诉筛查案源线索66条,移交办案机构立案查处 17件,罚没5.92万元,其中立案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7件。下半年,市局将开展“诉转案”、“消费侵权案件”量化比较考察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在 12315消费投诉举报中筛查案源线索,在案源线索中查找违法,在查处中提升维权服务效能。

  四、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监管执法,维护消费安全。一是突出重点领域,部署专项整治执法。根据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流通领域服装质量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从3月26日起,以儿童服装、内衣等为重点品种,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流通领域服装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销售不合格和假冒违劣服装案件9件,案值3.22万元。根据省工商局、XX市食安办转发国务院食安办等3部门《关于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4]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商职能,重点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侵权仿冒、虚假广告、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扣假冒伪劣食品数量69.5公斤,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3户,立案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5件。二、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根据《福建省工商系统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方案》(闽工商消〔2013〕418号)文件精神,上半年,流通领域商品以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为重点,服务领域以美容美发业、洗染服务业、快递服务业、通信服务业为重点,继续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工作,1至6月,全市系统共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案件数17件,罚没金额30.514万元;共立案查处有关服务领域违法案件53件,罚没金额12.48万元。

  五、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根据新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和2014年度省局重点商品抽查检验安排,从5月5日开始,指挥中心开展以儿童服装、成人内衣为主要品种的纺织产品的抽查检验工作,监测区域以市区主要服装批发区、百货、超市、大卖场为主,检测甲醛含量、色牢度、禁用偶氮染料、纤维成分及含量等项目指标,共抽检40个纺织品样品,经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依法认定8个样品为不合格商品,指挥中心已通知梅列、XX区工商局责令被抽样的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配合两区工商局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依法处理。4月份,根据省局消保处抽检计划,配合省局商品检验分局在三明辖区抽检化肥商品,经省局商品检验分局检测,依法认定XX县工商局辖区3户经营者3个复合肥料样品为不合格商品,指挥中心已通知XX县工商局责令被抽样的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组织对不合格商品进行依法处理。全系统通过执法抽样取证检测,依法查处不合格化肥商品8吨和一批不合格装饰装修材料等商品,立案7件,罚没4.404万元。目前,指挥中心正在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通领域柴油商品抽查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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