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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建设的论文|小城镇建设论文

专题范文 时间: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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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建设论文

  小城镇建设论文(一):

  小城镇建设论文

  目前,全国各地的小城镇建设日渐升温,其成果也日益明显,作为有战略好处的小城镇建设,已经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但是,小城镇建设是一个长远的、复杂的、系统的社会性大工程,仅仅凭热情和勇气是不够的。要高质量地建设我国的小城镇,使这项千秋大业健康发展,尽快实现农村城市化的大目标,那么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各级相关领导,就务必对以下几个关键问题具有正确的认识。

  一、小城镇建设的普及性与重点性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普及性是重点性的基础,重点性是普及性的结果。我国和国外的现有大中城市,都是在小城镇的基础上选取发展起来的。同样,此刻的一些小城镇将来也会发展成为大中城市,但是,更多的小城镇永久不能成为大中城市,有一些还必然会走向消亡。这就给我们提出一个问题:要有选取地、重点地布局建设小城镇。

  目前的小城镇设置确实颇多,具有很高的普及性。全国共有18000多个,山东省有1000多个,平均每个只有3万人左右。青岛市郊区不足1万平方公里,却有111处小城镇,平均人口只有3.5万人,而且此刻都各自为政,每个小城镇都进行工业区、住宅区、商贸区、行政区规划,都进行交通、电力、文化教育、供水排污、医疗保健等基础设施建设。既然将来大部分小城镇不能发展成为人口居住集中的大中城市,那么,此刻大家都按城市规划铺开摊子搞建设,既没有必要,又会造成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务浪费。在这种状况下,当前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工作就是要“控制普及性,突出重点性”。

  从现实状况看,要在面上透过“撤镇建乡”,减少小城镇建制来控制普及性,阻力是比较大的,不容易做到,也没有必要这样做。可行的办法是,有选取地建设小城镇,就是在普及性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性。基本的选取思路为:首先是合理确定人口规模。人口密度比较大的区域,能够按10万左右人口的规模来布局,人口密度小的区域能够再少一点。其次要选取那些区位优势好、经济实力强,对人口集中吸引力大,现有人口多的小城镇作为中心或重点城镇,集中精力进行建设。再次是要尽早把那些没有发展前途的小城镇合并到就近的强镇或重镇。如果暂时不合并,也不要铺开基础设施建设,不再上大的企业项目,防止造成更大的浪费。这样,把重点城镇突出起来了,再加上强有力的工作,小城镇就能健康发展,农村城市化的步伐就必须会大大加快。

  二、小城镇建设目标的阶段性与根本性

  目标决定方向,只有目标清楚,才能产生良好的思路和正确有效的措施。这是搞好小城镇建设的首要问题。如果在这个问题上不明确,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就缺少最基本的保证。

  小城镇建设的目标有阶段性与根本性之分,二者绝对不能混淆,这务必有清醒和明确的认识。所谓目标的阶段性,是指在不同的基础条件下、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小城镇各有不同的建设与发展目标。比如,有的是完成旧镇改造任务,有的是搞好“几通一平”,有的是建设安居工程,还有的是抓好基础建设、解决绿化环卫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小城镇建设阶段性的目标。这种阶段性的目标体现的是个性、特性与差异性,是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不可缺少的资料,也是比较容易明确和做到的事情。

  目前,最重要的是明确小城镇建设的根本性目标,这是此刻的薄弱环节。所谓小城镇建设的根本性目标,就是不管哪个小城镇,不管在什么时期,也不管处于什么建设阶段,都要把吸引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中作为小城镇建设的根本性目标。这种根本性目标体现的是共性和普遍性。因为世界上公认的标准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是否实现了城市化,主要是看这个国家或地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如果居住在城镇(即大中城市和小城镇)的人口到达总人口的70%,就算基本实现了城镇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指出,小城镇“要适应经济发展较快的要求,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更多地吸纳农村人口”。所以说,小城镇建设的目的不是做“花瓶”、搞摆设,根本目的是集中人口居住,最大限度地吸引农民到那里安家落户,其他一切都是为此服务的。

  从我国许多地方的实际状况看,此刻有一些领导个性是不少小城镇的领导对此并不明确,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三个通病:重引进工商企业,轻吸纳居民;重工业区开发,轻生活区建设;重经济效益,轻镇区居民生活质量。因此,务必向相关领导个性是小城镇的领导进行宣传教育,使之明确小城镇建设的根本目标。各级领导所制定的一切政策,所采取的一切工作措施,都要围绕人口向小城镇集中这一目标服务。同时,各级领导对小城镇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与考核,都应当以人口集中这一根本目标为中心。小城镇建设的根本目标明确了,这项工作就会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健康发展。

  三、小城镇产业的主导性与多样性

  良好的主导产业不仅仅有利于吸纳聚集农村人口,构成小城镇发展的雄厚财力基础,而且它是决定小城镇的经济形态和发展方向、使小城镇更有生命力和延续性的重要条件。著名的江西景德镇和贵州茅台镇,就是因为有“瓷”和“酒”为主导产业,其镇才得以长久延续并名闻天下。但是,从全国的小城镇看,大部分没有构成自己的主导产业,往往是你有我有他也有,同构现象十分严重。而且,这些产业很不牢靠,随时都有被市场淘汰的可能。这样的小城镇,一般不会有很好的发展前途。

  此刻要重视的是,一方面,在选取重点发展的小城镇的时候,要思考有主导产业基础,而且其产业有生命力、有良好的延续发展前途,这样的小城镇才有可能在将来成为一个城市,到达我们建设小城镇的预期目的。另一方面,要用心引导小城镇,尽早树立建造主导产业的强烈意识,充分挖掘和发挥当地的自然、经济、区位、地理、人文、技艺、资源等等优势,扬长避短,尽快选取和确立自己的主导产业。同时,还要帮忙已经初步构成主导产业的小城镇,不断发展壮大,真正构成有广泛影响、规模大、质量高、效益好、带动性强的主导产业。

  为了使小城镇与小城镇之间的主导产业不撞车,要注重产业的多样性,在更广的产业范围内进行选取。从我国的整体状况看,小城镇可选取确立的主导产业有以下一些类型:一是基础农业型。主要是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进行系列服务,构成农产品的贸工农和产加销城镇;在平原地区和城市远郊农业为主的小城镇可着力向这方面发展。二是工业主导型。城市近郊有工业基础,个性是已经构成拳头产品或构成工业集团规模的小城镇,应当以此为重点,培育主导产业。三是商业贸易型。有自己特色商品资源的小城镇,能够透过建设或改善市场设施,拓宽交易范围,增大市场容量,发展成为区域性小商城。四是旅游开发型。有名胜古迹、历史文化遗产或靠山靠海的小城镇,可加强吃、住、行、游、购、娱乐设施及软环境建设,构成休闲、度假、观光、购物的旅游型小城镇。五是交通枢纽型。处于交通要道的小城镇,可凭借运输方便、信息快捷、流动人口多的优势,建设产品集散基地或运输量大的工商企业,并搞好三产配套,构成新型城镇。六是海洋开发型。沿海的小城镇可围绕海字大做文章,诸如海洋捕捞、海水养殖、海产品加工等等,构成以海洋渔业为中心资料的主导产业。七是资源采掘型。有矿藏资源的小城镇,应当尽快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商品优

  势,以采掘为龙头,带动运输、加工工业共同发展,构成矿务小城镇。以上主导产业类型,仅仅举例而已,实际上大部分小城镇都能够依据各自的优势,构成不同特色的主导产业,关键是善于发掘、组织和利用。

  四、承担小城镇基础建设组织的主体性与商业性

  基础设施建设是小城镇发展的一项基本的也是重要的资料。有着良好的基础设施,才能吸引企业和人口向小城镇集中。但是,基础设施投资是要花大钱的。根据青岛市小城镇建设的实践,要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供5万到10万人口生活的城镇基础设施,需要3亿元以上人民币。这么多的资金从哪里来?于是,有的小城镇继续沿用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城市建设办法,投资口号是“人民城市人民建”,投资来源是“国家拨一点、企业拿一点、群众出一点”,结果很快没了后劲;也有的小城镇为筹资,违章提高土地出让价格、征收各种杂费,甚至违法集资,结果不仅仅不解决大问题,还带来若干负面影响;还有一些小城镇政府自恃经济实力强,对各种基础设施大包大揽,甚至直接投资建设楼堂馆所和商品批发市场等,但是当他们难以为继之时,却没有资格向银行借贷,结果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甚至使小城镇建设被迫搁浅。

  以上这些做法之所以行不通,甚至走入死胡同,根本原因是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落后,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镇建设。要进入小城镇基础建设的柳暗花明之路,务必科学解决投资的主体性和商业性问题。正确的投资主体应主要是企业而不是政府,投资方式应主要是商业性的,而不是行政性的、无偿性的。小城镇的各类基础设施,包括各种商品批发零售市场、校园、幼儿园,甚至道路、供电、供水排污等等,都就应由企业来筹资建设。建成后,可出租、出卖,也能够自己经营或利用其他形式收回投资。不管是国家、群众还是个人,都能够参与投资,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真正把市场机制引入到小城镇建设中来,构成开放的多元化投资体制。小城镇政府的资金则集中用于确实无法实施商业化投资和经营的纯公共设施项目,如街道整修、公共场所照明、环境治理等等。这样做,小城镇建设的投资就会进入良性循环之路。

  在明确了小城镇基础建设投资主体和投资方式的同时,还要透过制定相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向小城镇建设带给中长期贷款。具体能够参考城市建设开发的模式,大部分能够基础设施为抵押物向企业借贷,发挥国家商业化投资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拉动作用。这样,企业性的投资主体将更有活力,商业性的投资方式将更有基础。

  五、小城镇人口的凝聚性与政策性

  目前,建制城镇的人口普遍偏少。青岛市郊区是我国比较发达的一个区域,小城镇建设起步也比较早,但此刻居住在镇区的人口平均也但是6000多人,而且绝大多数是当地原有农民,外地迁入定居的很少,而且有的小城镇人口还呈减少趋势。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建制镇的平均人口不足3000人,许多所谓的镇根本名不副实。

  小城镇的人口凝聚性差,主要是政策性原因。政策不对头,就不能吸引农民向小城镇转移集中。具体表现为:一是户籍障碍。没有户口好多事情很麻烦,而要迁移户口既有政策限制,又有各地不同的附加条件约束,诸如交纳增容费、落户费等。二是承包地与资产障碍。多数农村现行的办法是,凡户口迁移后,承包地就要收回,每个农民均有一份儿的群众财产更不能变现付给你。三是宅基地障碍。农民进入小城镇,等于放弃原先不花钱的宅基地,再花钱购买新宅基地,很多农民认为不划算。除此以外,更可怕的是领导意识障碍。一些小城镇的领导不懂人口集中能带来商机与活力,错误地认为是增加小城镇负担,从而对人口向小城镇集中采取限制行为。

  增强人口凝聚性,关键在于政策要对头。为了使农村人口有效地向小城镇集中,实现农村城市化,就应尽快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大胆改革户籍制度。对大中城市以下,个性是小城镇,全面实行按属地和职业划分户口类别,以身份证为合法证件的自由迁移和登记有效政策。农民在任何一个小城镇,只要有固定住所,有比较稳定的职业,有生活来源,就要允许落户,并且在子女入托、入学、就业、参军、社会保障等方面,均享受原有城镇居民同等权利。第二,改革农村群众财产拥有方式,允许农民将其拥有的已经量化的群众财产变现流动,或者保留其迁移户口后的分红权利。这实际上是维护农民自身劳动成果,充分调动农民用心性的一种改革措施。第三,正确处理入镇农民与承包地的关系。如果农民有要求,就要保留其迁称户口后对土地的承包权利。这样,入镇农民就不会有后顾之忧,一旦在镇上的非农产业失败,能够照常有饭吃,入镇的用心性就会高涨,但是能够鼓励他们有偿转让承包地,把分散的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第四,改革农民的宅基地使用办法。农民进入小城镇首先要解决住的问题,而宅基地是一种比较大的支出负担,这也阻碍了农民用心入镇。解决办法是,以县为单位,统一掌握使用部分农民住宅用地指标,允许入镇农民利用

  原有宅基地按必须折算标准置换城镇住宅用地,以减轻入镇农民这方面的压力,促使他们用心向城镇迁移。第五,规范收费行为。入镇农民除了依法纳税外,不得向他们收取增容费、落户费等五花八门的费用,使农民轻装入镇,尽快地安居乐业。

  小城镇建设论文(二):

  浅谈经济落后地区小城镇建设中的产业结构失衡问题

  【论文摘要】一些经济落后县市近年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盲目蛮干,结果忽视产业互动和产业结构调整,致使当地产业结构失衡,严重影响后继发展。整个进程分为四阶段,但起主导作用的则是单一注重房地产的地方政策。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四大矛盾,尤以地方经济单薄与城建资金矛盾贯穿始终,处理不当均可导致地方政策失误。在治理上务必针对资源、权力、生产要素和执政观念等影响因素采取综合措施,从而活化本地资源。从社会学角度看,发掘、保护和营造有序化程度高的本地社会资源,所需投入最少而作用最大。

  【论文关键词】小城镇建设;产业结构;失衡;矛盾;资源

  小城镇建设具有促进农村现代化、完善县域经济、建立现代化城乡社会结构的战略好处,是衡量一个地区进步水平的重要标志。进入2l世纪,我国中西部出现小城镇建设高潮。但在实际过程中,一些地方单一产业模式特征突出,仅以建筑业及房地产业为依托,忽视其他产业发展所需条件、产业间良性互动关系等因素,反致本地产业结构失衡,背离小城镇建设初衷。本文结合基层调查讨论小城镇建设中的产业结构失衡问题,欢迎商榷。

  一、短视行为导致地方产业结构失衡

  小城镇建设过程中条件不断变化。无视条件变化便把握不住小城镇建设的未来演变趋势。回头看,凡发生产业结构失衡的经济落后县市,当初都曾出现过短视、蛮干的行政行为和明显失误的地方政策。整个演化进程分四阶段。

  早期,城建摊子多半铺得太大,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超常规扩张。从县域经济层面考察,这些地方的财政收入已高度依靠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于是陷入两大窘境:一是为获得更多财政收入直接介入房地产,前期协从房地产商低价征用民房搞旧城改造,后期则为房地产炒作推波助澜,民怨不小;二是当地一些实权官员直接干预或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获利不小,更让社会上贫富悬殊差距转化成党群、干群间紧张关系。中西部县市过去经济多半薄弱,启动小城镇建设常靠土地拍卖,之后又人为助长房地产炒作,拆迁范围内百姓们花掉几十年积蓄才能适应。民间资金大多沉淀在房子上面,当地个体私营经济遭遇寒流,过去刻意打造的“食府一条街”、“娱乐一条街”等纯消费店面陆续歇业,很能说明问题。

  随之,当地劳动力市场受影响。以前,经济落后县市的国有企业差不多“放”完了,绝大部分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剩余劳动力靠个体私营企业消化。当地居民此刻购置新房后却面临个体私营经济寒流,劳动力只能外出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寻业,本地劳动力反而匮乏,严重时新引进的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无法招满合格工人,当地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萎缩,完全出乎外来老板原先所料。问题还有,因劳力外出的劳务收入高于本地,不仅仅给本地更多的劳动力外出起示范效应,且因其带回资金增量短期内还达不到个体投资办企业的数量,只能偏向于投入家人生活消费,从而慢慢提高了本地的生活资料价格。笔者看到,那些县市的日常生活用品和服务价格就时常高于当地中心城市甚至省城。

  继而,当地财政对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依靠性进一步增大。由于本地劳动力超多外出,产业格局失衡,本地工薪阶层收入长年不得提高,其生活水平渐渐落后于其他居民,劳动力外出家庭大多留下老弱妇孺和在读学生,造成本地的生活资料消费萎缩;而本地的廉价劳动力潜在优势丧失,又使得外地资金投资本地的难度陡升;结果是本地农业产品多以低价位的原材料形式进入外地市场,外地工业产品和农业加工产品多以高价位进入本地市场,本地贸易出现逆差,再加上前几年农村税费改革和今年取消农业税,当地财政收入吃紧,迫使政府更投入地“促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有的地方完成旧城区改造后又立即搞新一轮城区扩建,于是出现已建房入住率低、新城区半拉子工程的尴尬情景。

  最后,产业格局严重失衡成定局,财政收入萎缩。由于经济落后县市多处于交通和资源条件均较差的边远山区,本地经济难以催生资本大户,故小城镇建设所需的巨大启动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和房地产商;城建新房陆续出售时期,当地民间资金开始向房地产商手中聚集,但因本地产业结构仍然落后、利润回报率低且不稳定,所以他们并不把积聚的资金投入本地其他产业,而是外投其他地区,致使本地资金外流。这个阶段,有些地方的银行储蓄显著增大,来源主要是房地产商,其他产业的增量资金则开始减小。硬着头皮走下去房屋空闲率陡然上升,房地产商随之淡出,倚重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财政收入萎缩。

  单一依靠于房地产的小城镇建设政策取向,前期导致其他产业增量资金渐渐不足,后期导致当地整个产业结构动态调整滞后,前期条件变化成为后期条件变化的前提。由此可见,小城镇建设在此所涉及的已不只是单纯的城建学、经济学问题,而是涉及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目标的系统问题。

  二、导致地方政策失误的四大矛盾

  单一依靠房地产业小城镇建设策略,无疑是多重矛盾的作用结果。新的小城镇建设怎样选取正确发展方向,已陷产业结构失衡的经济落后县市怎样摆脱困境,不能不应对这些矛盾深加思考。本文归纳四大矛盾。

  第一,地方经济实力单薄与城镇建设所需资金缺口之间的矛盾。单靠政府财政,多数经济落后县市小城镇建设资金不足;故很多地方派员外出寻经,引进利用民间闲散资金的办法,其中两个办法即是:低价格征收老城区民房、高标准规划民间新建房。据此,贫穷县市小城镇建设愈超前,一时内财政增收幅度愈大;但由于原先本地经济资源形态低级、内生性储蓄低、社会闲散资金存量小,结果随之民间资金消耗愈大,其他产业发展所受影响亦愈大。此矛盾的内在固有因素是资源。欲化解这个矛盾,当从活化资源着手,化本地天然资源为可市场交换的商品资源、货币资源。

  第二,行政权力不断扩张与社会公众权益弱化之间的矛盾。为了低价征收老城区民房,这些经济落后县市往往成立内含土地、城建、公安等部门的“拆迁办”,强制居民拆房迁居;为了高价卖出房地产,当地的城建、土地部门往往联手策划炒作,导致房地产价格扶摇直上。贱征贵卖损害百姓利益,已引起中央政府高度重视且出台一系列文件规定严加制止。此矛盾的内在固有因素是权力,其发生前提是公共权力的赋予、监督机制不完善。与其他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中西部不少县市之所以经济落后,并非单纯的自然因素使然,而常伴有市场秩序欠佳、社会环境欠理想等综合因素作用,尤其表现为行政权力异常扩张。故当小城镇建设规划超越当地经济实力时,便要倚仗不当行政辅佐。欲化解此矛盾,只能经由建立和完善民本政府予以完成,也就是让普通百姓的意见、要求和评议进入公共权力的赋予和监督环节。

  第三,地方财税收入增加与税源缩小之间的矛盾。低价征收旧房地产和高价出售土地使用权,构成巨大的价差,加上房地产业膨胀,政府获得可观的税费收入,迅速扭转了经济落后县市以往财政上捉襟见肘的被动状况;然而,超多民间资金沉淀于房地产,其他产业的“资金——商品——资金”循环周期延长,产业税源范围反而缩小。房产业过度膨胀本身意味着经济泡沫,政府主导型的房产业过度膨胀更将直接导致当地整个产业结构严重失衡。该矛盾中,生产要素是其内在固有因素。虽然各地均有种类数量迥异的天然资源。但只有经过有效的开发利用,先行投入资金、技术和设备等,方可将本地天然资源转化成更具经济价值的可市场化的物质形态,换取更多生产要素。强硬推行超常规小城镇建设方案,使本地生产要素高度聚集于房地产业而减少其他产业所获份额,近乎杀鸡取卵。欲化解此矛盾,唯有破除不合科学发展观的“捷径”思想,按经济规律办事,再造衡稳型产业结构。

  第四,地方党政领导政绩标准与和谐社会全面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城镇建设多被当作最能体现领导政绩的“形象”工程;相比之下,要实现和谐社会的全面发展,则需更多地做些前提性、过渡性或扫尾性工作,隐而不彰,却要花大力气且讲求实效。此刻各界一致认同新的科学发展观政绩观念,但与此相符的领导政绩考核、评判方法还很不成熟,以前的单纯财税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影响力还很大,经济落后地区的党政领导仍难免看齐经济发达地区的政绩标准,故一厢情愿地搞超常规小城镇建设也就顺理成章了。这个矛盾中的内在固有因素是执政观念。欲化解此矛盾,务必牢牢树立“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规范“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行为准则。

  小城镇建设中,四大矛盾所处阶段及其作用各不同,但彼此关联。规划方案一旦超过地方经济实力的承载力,通常先遇行政权力不当扩张与社会公众权益弱化的矛盾,继而遭遇地方财税收入增加与税源缩小的矛盾;这两个矛盾则常由地方党政领导政绩标准与和谐社会全面发展需要的矛盾引发,于此凸显决策的重要性,落实科学发展观确实具有广泛的现实好处。但在中西部经济落后县市地方经济实力薄弱与城镇建设巨大资金缺口的矛盾贯穿全过程。

  四大矛盾分别围绕本地资源、公共权力、生产要素和执政观念等深层影响因素展开。紧扣深层因素化解矛盾,是那些县市在小城镇建设中成功规避产业结构失衡的先决条件。

  三、采取综合措施走出误区

  基于前述分析,陷入产业结构失衡的经济落后县市若要快步走出困境,务必有针对性地采取综合性治理措施。在小城镇建设的不同阶段上,均应正视所遇矛盾,从长远思考。

  前期规划阶段,应当紧扣地方领导执政观念因素,端正小城镇建设的目的,树立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绩观念,着重规避不合实际的政绩标准与和谐社会全面发展需要的矛盾,严把立项关。措施上既要加强领导干部自律、完善素质修养、强化亲民意识,也要加强上级党委政府指导监督力度、探索新的政绩指标系统、增加基层民主评议。

  中期实施阶段,应紧扣公共权力因素,完善权力监督和约束机制,及时纠正、制止和杜绝侵犯群众利益行为,规避行政权力不当扩张与社会公众权益弱化的矛盾,严格依法行政。属地最高权力机构人大宜增加相关工作资料,取消多职能部门联合组建的“拆迁办”,将合法强制拆迁事权交还城建和司法部门,坚持按市场公平原则协商处理非强制性拆迁。

  后期定型阶段,应当紧扣生产要素因素,着重解决好城镇建设已获成果与非房地产业资源开发利用之间的衔接,规避财税收入增加与税源缩小的矛盾。分时分区开展小城镇建设,及时恢复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纠正明显的产业结构失衡,给本地产业优化重组带给必要时间。已陷入小城镇建设异常轨道的经济落后县市,要摆脱倚重单一房地产业税源的局面很不容易,但长远发展决定了务必这样做。

  地方经济实力单薄与城镇建设所需资金缺口的矛盾,是一个需长期应对的矛盾。该矛盾之所以具长期性,是因为城镇建设首先应满足人们聚集居住的条件需求;居住条件档次并不依循城镇大小截然不同,加上城镇其他功能需求,如区域性商贸、信息、文教科卫中心的功能,较长时期内小城镇建设所需单位投资量总要超过当地经济的承载潜力。承认该矛盾的长期性,不是否定经济落后县市小城镇建设的现实必要性和可行性,而是为了更精确地把握、遵循小城镇建设的内在规律。化解其他三个矛盾的同时也成功地化解此贯穿全程的矛盾,就能在推进小城镇建设中维持合理的产业结构。

  成功化解该矛盾的前提,在于正确制定中长期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正确实施适宜的产业经济政策,促进生产要素合理配置,创造产业发展新机遇。这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目标是要活化本地资源,也就是挖掘本地天然资源的相比较较优势,使之转化为新颖的可市场化形态。经济落后县市过去在开发本地资源方面也做过超多工作,但随着小城镇建设进程中渐渐单一依靠房地产业,又更容易忽视本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活化本地资源的工作也就渐渐不能到位了。

  理论上,中西部落后地区天然资源固然广袤,但从品位、聚集度、交通、技术、开发或加工成本等方面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又缺乏明显的可市场化优势,故长期闲置。但不能不好好思考:如果你那里真没一点资源优势,域外资金、技术和人才怎样会来呢

  从社会学角度看,一个地区的天然资源不仅仅是自然资源,还包括了社会资源。社会资源是历史人化自然和现实人文环境的总和,是漫长历史中人们不断创造、积累的结果,其范围涵盖“硬”性的古代遗迹、传统景观、各类博物馆以及“软”性的体现于今人身上的衣食住行、民风民俗、道德准则、社会风气、制度构架、语言和艺术、生存安全度、交往信任度等等。有序化程度高的社会资源与优质自然资源同样重要。

  现实中,经济落后县市往往忽视自身社会资源,尤其是忽视体现于今人身上的“软”性社会资源。一些地方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同时破坏本地有序化社会资源,譬如拆除数百年历史的商贸阁楼街,强拆民宅时出动警察甚至雇佣打手,怂恿各方哄抬房地产价格等等。保护有序化社会资源不够,合理开发利用空间缩减,可衍生的产业发展机遇也就没有了。

  用创新精神来保护、开发和利用本地有序化程度高的社会资源,活化本地资源的路子就宽广起来了。枚举三条:(1)保护或恢复原有社会资源的有序化部分,如维持、恢复社会正常秩序和良好互信,能够增强人们定居和投资意念,提高已有房产利用率,拓延小城镇建设的边际效应。(2)开发利用现有社会资源的有序化部分,如扶持管理规范的旅行社、增加本地旅游项目的宣传,能够促进旅店、交通等配套工程,增强小城镇建设的特定功能。(3)创新有序化社会资源,如将民俗风情、戏曲杂耍与旅游业、商贸业联袂登上一个独具色彩的信息平台,能够拓展本地农渔产品、食谱服装和历史人文景观的知名度,触发产业新机。

  总之,小镇建设务必以促进本地产业发展为前提,发掘、保护和营造本地有序化程度高的社会资源,乃是活化本地资源的一种高档次手段。

  小城镇建设论文(三):

  浅谈小城镇建设对发展农村经济的影响

  论文关键词:小城镇建设;农村经济;新农村建设

  论文提要: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小城镇建设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文就小城镇建设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进行有益的探讨。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中国有9亿农民,要实现全面小康、促进整个国家的和谐发展和政局稳定,必然要解决“三农”向题。小城镇建设,直接关系农村经济发展,同农业现代化战略、人口战略和城市化战略相关联。小城镇的建设与发展,是建设现代农业、提高人口素质、调整并建立我国合理的人口、城乡结构的重要进程,也是建立我国新型城乡关系,逐步缩小城乡差别的有效之举。

  一、小城镇建设促进乡镇企业快速发展

  乡镇企业与农村小城镇是一对“孪生兄弟”,不抓小城镇建设,以乡镇企业为主的农村二三产业就发展不起来,超多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就退不出来。相应地,不发展乡镇企业,小城镇建设就失去依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就要减慢,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就难以生成。发展乡镇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发展小城镇也是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这两个战略要同步实施,才能使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才能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找到共同点。因此,促进乡镇企业与小城镇互动发展既是乡镇企业今后发展壮大的内在要求,也是小城镇建设的内在需要。

  二、农村人口转移与小城镇建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小城镇是联结城市和农村的纽带,是国家经济带动农村经济的枢纽,也是农村社区发展的发动机。一方面小城镇建设发展过程中构成的新特点应与农村人口转移相呼应,小城镇基础建设中对简单劳动力的客观要求与农村人口潜力水平之间的协调,为转移的农村人口带给了超多的就业机会。小城镇建设不仅仅缓解了农村就业压力,提高了农民的自身素质和生活水平,也为农村外出打工人员带给了施展才华的大舞台,并得到了更高层次的发展;另一方面农村人口转移为小城镇建设带给了充足的廉价劳动力,加速了小城镇的基础建设。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在一个时期内将呈加速发展态势,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必将引起农村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将有更多的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缩小城乡差别是大势所趋。作为这一系列变化外在表象的农村人口流动,将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小城镇建设过程中最为敏感的因素,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量会有增无减。

  三、小城镇建设与乡镇企业集群的发展相互促进

  产业集群是指在同一地区集中了超多生产同类产品或相关产品的企业,它们之间进行专业化分工与协作,能够产生显著的规模效益,具有地理上集聚的特征。目前,我国乡镇企业也在向集群化发展,如浙江嵘州的领带、大唐的袜业,都是这样的产业集群。它们不仅仅提高了集群整体的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强了企业竞争力,而且大大促进了小城镇的发展,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因此,乡镇企业集群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好处。小城镇是乡镇企业集群最好的载体。培育和发展乡镇企业集群,关键是要搞好小城镇的建设,包括基础设施、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环境、产业定位等,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促使产业集聚,构成产业集群,推动区域经济和城镇经济发展。反过来,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也会为乡镇企业集群的发展带给功能更为完善的环境。

  四、小城镇建设有利于农民转变主角、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现代化

  现代化理论和实践证明:人的现代化是经济社会现代化的核心,国民素质是人的现代化程度的标志,也是现代化的基石。农民转变为小城镇居民,进入到第二和第三产业的领域,新的劳动方式拓宽了他们的视野,使他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思维方式、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都发生了变化,亦即当物质需要到达必须临界值时,必然产生不满足、产生新的欲望,推动精神世界的创新,开始追求更高一级的精神需求,包括对精神礼貌、政治礼貌的需求。农村小城镇受到自身规模和功能的限制,只能起到向农村传播城市礼貌“接力棒”的作用,刚刚转变主角的农民,适应小城镇有限功能的要求,也是向人的现代化跨出了重要的一步。我国农村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在解决了制度变革之后,还有两个大的瓶颈制约:一是物质技术生产力过于低下;二是人的素质不高。农村小城镇的发展和建设,既有利于将传统落后的生产力转化为现代化的机器生产,实现物质技术生产力的进步,又有利于改变人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价值尺度等社会心理素质和文化素质,造就现代化人。

  五、小城镇建设有利于农村循环经济发展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运行良好,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业综合生产潜力明显提高。但是,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土地、植被、水资源等浪费严重,农村污染、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农业的安全问题也没有彻底解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时期,要解决长期困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就务必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小城镇建设是能够透过加速农村城镇化进程,缩减农村住宅用地,使农民住宅向城镇集中,大力发展小城镇的建设。能够节约超多的住宅用地和道路用地,从而使更多的土地能够用于农业生产,也体现了我们循环经济理论中的减量化原则。

  六、小城镇建设是发展乡镇第三产业的载体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加速发展,城镇化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实践证明,城镇化水平越高,农民收入水平也会越高,也只有加快城镇化进程,减少农民数量,增加城镇人口,增加对农产品的需求,才能提高农民收入。因此,以小城镇为载体大力发展乡镇第三产业,是城乡统筹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应着力营造乡镇第三产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加大对第三产业的资金投入,打造乡镇第三产业服务体系和产业链条,建设信用担保体系、行业专业协会、技术创新和教育培训体系,巩固提高传统产业,努力开创新型现代服务业。

  七、小城镇建设有利于农业产业化

  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石,由于超多富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生产经营分散,形不成适度规模,生产成本很高,劳动生产率低下,造成农民人均纯收入远低于城镇。要改变这种状况,务必实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但这需要各种条件,而最关键的一个条件,是务必减少农业劳动力数量,加快农村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加快农业产业化、工厂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技术装备,把大批农民从传统种植业中解脱出来,按照高产、优质、高效原则,广泛采用优良品种,提高农副产品产量与质量,使农业朝着种养加(工)、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方向发展,实施产业化经营战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推进耕地集约化经营,使剩余的劳动力从事务工经商、第三产业,促进小城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小城镇的工业经济源于乡镇企业的崛起,我国2,400余万家乡镇企业,70%左右分布在村一级地域,其中规模较大的多集中于小城镇,但总体上看,乡镇企业尚未走出布局分散、规模偏小、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趋同,以粗放经营和外延式增长为主的阶段,并以高投入、高耗费、低产出、低质量、低劳动生产率实现其发展;还存在污染环境、浪费耕地等负面效应,改变这种状况,迫切要求加速小城镇的建设与发展。以小城镇为载体,透过相应的措施和有效机制,吸引乡企向工业小区集中、连片发展,不仅仅能够有效地克服以上种种缺陷和弊端,又能相应地带动第三产业发展,更多地吸收农业富余劳动力。小城镇的发展和功能的进一步完善,还能够为乡镇企业和新建企业带给适宜的地理区位、基础设施以及人才、技术、市场、服务等环境,推动乡镇工业和新建企业良性发展。在必须历史时期内,小城镇对实现农村产业化和现代化,具有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八、小城镇建设有利于促进城乡互动发展

  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用心构筑多种形式的以城带乡平台,扩大就业容量。一是构筑信息共享平台。把农村信息化建设纳入国家基础工程建设的范畴,加快农村网络普及和应用,建立起城乡信息沟通的有效平台,加强信息交流,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二是构筑产业对接平台。用心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透过壮大传统产业,做强非农产业,开发新兴产业,提高农业内部吸纳就业的潜力,发展农村小城镇、县域经济和中小城市,扩大就业容量;三是构筑文化融合平台,推动城乡文化交流,个性是要采取“文化下乡”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繁荣农村文化市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礼貌程度,实现城乡地位平等、利益均享。

  主要参考文献:

  [1]牛德林,徐灵.用心发展小城镇是加速农村现代化的战略选取.边疆经济与文化,2004.1.

  [2]张常明.加强新型农民培养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农村建设,2006.8.

  [3]惠国琴.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商业经济,2006.12.

  [4]李辰.浅谈我国循环型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商场现代化,2008.1.

  小城镇建设论文(四):

  关于小城镇建设及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思考

  摘要:文章透过对“三农”问题进行分析,得出了发展小城镇及其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出路。透过将农村超多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并且透过小城镇的公共财政体制因势利导,能够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关键词:小城镇建设:“三农”问题;公共财政体制

  一、小城镇建设问题的提出

  2004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正式发布,强调“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要常抓不懈。随着我国市场化、工业化的进一步深入,“三农”问题日益显现,不仅仅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首要问题,而且成为制约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瓶颈”。如何解决这一大难题呢?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城市化。城市化就是透过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从而到达减少农村人口,提高农民收入的过程。

  长期以来,关于城市化的发展战略问题一向是人们讨论的焦点问题,而且众说纷纭。有的人认为首先发展大城市好,有的人认为中等城市就应优先发展,有的人认为应着重发展小城市、小城镇,还有的认为就应持续大城市和小城市、小城镇并进的战略。

  那么,到底是发展哪种类型的城市呢?首先在观念上不就应惧怕人口的流动,而就应正视人口流动问题,因为只有透过人口流动才能保证长远的社会稳定。其次,中国的城市化要尊重中国的国情。要想使中国如此巨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一步就转移到大城市是不现实的,务必思考到方方面面可能遇到的问题,如资金问题、住房问题、交通运输问题等等一系列难题。发展小城镇尽管有占用土地资源过多,浪费巨大,污染严重,不易管理,效率低下,在吸收就业方面也远远不如其他几种发展策略,存在着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其在中短期解决人口流动和劳动力转移方面确实有其优势和可行性。

  二、小城镇建设的重要好处及发展方向

  小城镇是80年代以来新建的乡镇企业的集中地,在地理位置上,小城镇的星罗棋布是全国经济增长的有力的依托。它把广大的农村与大中城市连接起来,不仅仅带动了农村的发展,而且有力地支撑着大中城市的繁荣。

  今后小城镇建设应注意解决好以下几方面问题:第一,农村工业经过多年的培育,已经有了相当的基础,在今后的进一步发展中,应当追求规模和集聚效应,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最佳配置。第二,大力发展农村的第三产业,使发展小城镇战略在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是,从城市的集聚效应来看,目前发展小城镇仅在现阶段是合理的,要想长远发展则需慎重。长远目标就应是有重点地发展条件较好、有前途的集镇和城镇,使其进一步发展为中等城市。但是,要注意一个地区不能平均地发展集镇和城镇。能够将县城发展为中等城市,对中等城市、大城市的发展不应一律加以限制,而要有选取地发展。一是近期用心发展小城镇和小城市,并要长期使其中的一些发展为中、大城市。对于大中城市、特大城市要着重进行优化,同时有选取的进行发展。二是改变不合理的户籍政策,取消户籍的城乡差别,允许有条件的农民进城定居,从观念上认识到违背城市化规律的做法会引起严重的社会问题。三是改变不合理的居住政策,允许农民租房、买房、集资购房,以及到城里居住等。此外,要构成城市的消费市场和农村的规模经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推进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允许农民进城兴办

  企业,从事工、商、服务业等;允许企业从农村招工,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市就业,避免离乡不离土,进厂不进城;还要在就业、择业、迁移等方面实行体制改革和较宽松的政策,从而使农村剩余劳动人口较为顺利地迁移,与工业化同步实现我国的农村人口的城市化。

  综上所述,城市化是农业现代化缩短城乡差距的一个重要途径,小城镇建设自身也能够产生超多的财政收入,如土地出让金、建筑业的税收,还能够使人力、资本、技术等各类生产要素向土地聚集,从而拉动二、三产业的发展,带动超多成长型的资源。因此,小城镇建设应注意和撤乡并镇的工作相结合,还应和制定灵活的土地、户籍改革及金融投资政策相结合。

  三、城市化进程中小城镇财政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方向

  由于小城镇财政存在着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不完善,造成了小城镇在省、市之间的收入分配没有解决,表此刻财政的预决算权由上级政府做出,同时返还给小城镇本身的财政资金十分有限,从而导致了小城镇财政资金的困难。另外,小城镇的公共支出范围还是主要围绕“经济建设”展开的,即财政支出用于工、商企业生产经营上的比重过大,用于公共事业方面的支出比较小。而且“统支”色彩较浓,公共支出范围较宽泛,没有统一的规则,产生了“摊薄”效应。小城镇在公共支出上存在的“越位”和“缺位”的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因此小城镇财政应尽快明确公共支出的范围,把那些本不属于政府而属于市场该做、且能做好的事情放手交给市场去做,而一些完全就应由政府承担职责的,尽快承担起来,避免有限财政资金的超多浪费。

  所以说,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合小城镇发展的财政体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城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还要努力创造有利于小城镇改革和发展的财政环境。结合我国小城镇公共财政的实际状况,适时地进行制度和体制创新。

  1政府职能的转变

  政府的基本指导思想应是有所为有所不为,改变过去大包大揽的弊端,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投资,集中资金、精力确保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政府正常运转和公共活动的需要,消除职能越位、错位的矛盾,转为向小城镇带给有效的公共产品和优质服务。另外,政府还要努力实现政企分开,从“运动员”的主角尽快转变为“裁判员”的主角,不再直接参与企业微观经济层面的活动,而是要转为着力引导、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带给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

  2加强小城镇公共物品的投入和供给

  首先,加强对农业的投入。包括加强对农村的基础设施的投入、农业产业化的支持以及对农村教育的投入等等。在加速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中,我们决不能忽视农业的地位,而应从实际出发,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好本地农业资源的比较优势,全面提高农业的素质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而培育龙头企业,进行农业产业化,则能够带动整个小城镇的经济发展,并能够对其他周边的小城镇产生示范作用。加大农村教育的投入,透过迅速地提高农民的人口素质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从而进一步加快城镇化和城市化的进程。

  其次,加强小城镇的基础建设。据有关部门统计,此刻全国小城镇平均沥青路面不足13千米,全国3%的建制镇、60%以上的集镇缺少供水设备,因此进一步完善小城镇的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已经刻不容缓。加强小城镇的基础建设,不但能够改善小城镇的生产生活环境,在给老百姓带来实惠的同时,还能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来吸引外来投资者。政府对基础建设的投入能够采取“政府出一些,个人、企业筹一些”的方式,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步伐。

  再次,加强信息带给和高新技术开发。运用新信息、新技术不但能提高农业的质量,增强农业的自我发展潜力,提高乡镇企业产品的质量,增强乡镇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要结合实际状况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而不是一哄而上、盲目引进,造成有限的财政资金的超多浪费。

  3完善小城镇的财政管理体制

  在进行贴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小城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基础上,构成精简、高效的运行管理体制。要从根本上完善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使小城镇真正拥有一级财政和一级财力。具体的措施包括合理划分县、镇财税的分配比例,调整机构设置,理顺财税关系、改革财政预决算制度,使小城镇成为一级独立的财政,拥有自己的预算权和决算权。最后,各小城镇还应筹建和完善一级国库,同时还要依据地方特色安排公共支出,建立、健全自上而下以及小城镇之间的转移支付体系,从而保证小城镇的基础建设和长远的发展。

  只有在结合小城镇建设的基础上,对农村财政体制加以改革,才能更为有效地解决好“三农”问题。

  参考文献:

  [1]刘艳农村公共财政体制与小城镇建设[J]财经问题研究,2004,(10)

  [2]邓子基关于财政支农问题的若干理论思考[J]福建论坛,2004,(7)

  [3]赵月,葛长银我国小城镇体制现存问题分析及改革方向[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

  [4]梁尚敏关于推进小城镇财政创新的若干构想[J]现代财经,2002,(8)

  [5]刘溶沧,赵志耘中国财政理论前沿[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6]厉以宁中国经济运行于增长[M]学习出版社,2002

  小城镇建设论文(五):

  城港路街道小城镇发展的探讨

  城港路街道不仅仅仅表现为我国小城镇建设的一个单体形式,因其备建制镇的要素,也有集镇的特征,是我国小城镇的典型体现。莱州市城港路街道是在2001年莱州市进行区划调整后,由原开发区、大原镇、朱由镇合并而成,与莱州经济开发区合署办公。合并前的“一区两镇”都是莱州市经济较发达的镇区,城镇建设规划都是一家一盘棋,各项功能是“五脏俱全”,走的是小而全的路子。合并以后,重心向开发区转移,而其它两镇的原驻地无论是在建设方面还是在管理方面都有所削弱。如何解决出现的这些新状况、新问题,促进城港路街道整体的协调发展,是当前对小城镇建设工作提出的新课题。笔者从事多年的村镇建设工作,现根据自己在省委党校建设经济管理专业近三年的学习,以及几年来的观察,结合我国小城镇发展的大趋势,对城港路街道的小城镇建设提出如下见解。

  (一)现状特点

  城港路街道南依莱州城区,西邻莱州湾,北与三山岛接壤,东与平里店镇、程郭镇毗邻,省道三兰线纵贯南北,大莱龙铁路穿境而过,中心区距206高速路入口仅数公里,地理位置十分优越。现行政区辖61个行政村,总人口5.6万,行政区域面积99平方公里。

  辖区内的莱州经济开发区是1992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18平方公里,现建成区面积13平方公里。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目前基础设施累计投资近5亿元,共建成纵横17条主干道路,总长度53公里,硬化面积95万平方米,安装路灯1450盏,绿化面积90万平方米。供水、供电、排污、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齐全;工业基础雄厚,进区项目300余个,总投资近30亿元。

  原大原镇、朱由镇都以前是莱州市的经济强镇,其中原大原镇工业基础较好,原朱由镇商贸业较发达。

  (二)总体构思

  今后一个时期,城港路街道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总体构思是“一线一中心二区”,即沿省道“三兰线”建设一条景观控制线;按照"城市建设的新区、经济建设带头区,改革开放的前沿区"这一思路,把18平方公里的莱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区确定为工业主导型,行政办公、金融商业、文教卫生等功能配套发展的的街道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开发区规划区是由工企业发展起来的,常住人口相对较少,又紧邻城区,近期不适宜建设大规模的商业设施,而应以与居民区配套的小型商业服务设施为主;对原大原镇和朱由镇驻地这两个老镇区,在其区域的政治中心丧失、文化中心弱化的背景下,要对它们重新定位,针对二者都是由集市贸易沿化来的中国传统型小城镇,又经历了乡镇企业的大发展期的实际,将其都确定为工业推动型,能覆盖必须区域的商业服务区。原大原镇驻地与城区、开发区距离较近,发展第三产业后劲不足,而发展工业优势较大,所以应以发展与开发区互补型的工业为主。原朱由镇驻地地理位置较偏,周围村庄比较密集,商贸业有传统优势,所以应以发展商业服务业为主。

  (三)工作措施

  1、制定好规划。认真研究本街道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在国家发展政策的指导下,着眼长远,高起点编制建设规划。根据自身的发展趋势和发展条件,编制各个层次的建设规划,指导城镇用地的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和综合开发,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2、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小城镇建设档次。完善住宅、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供热、燃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防灾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变“重生产、轻生活”的原有城镇发展思路,建设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可持续的小城镇人居环境。

  3、强化政策引导,统筹资源配置。引导相关产业向原大原镇和朱由镇驻地合理分流,巩固两个老镇区的经济中心区的原有地位,构成与开发区的优势互补,促进“一区两镇”的同步发展。

  4、制定合理宽松的政策,推动农村人口向镇区的合理流动。在当前国家的户籍政策还没有根本改革的状况下,要发挥自身能动性,创造条件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准许农民到新建居民区落户。并在子女入学(托)等方面带给便利条件。

  5、加强管理,提高整体管理水平。成于建设,精于管理。城镇的建设仅仅是基础性的载体,而促进其进一步发展的核心应是管理,能够说没有精心的管理,就不可能有真正好处上的城镇。当前应重点提高原大原镇和朱由镇两个老镇区的城镇管理水平。

  6、建立新型的投融资机制。打破长期以来构成的单纯依靠政府投资的陈旧观念,参照西郎子埠村、小原村的做法,建立起贴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多元化、社会化的投融资体制,培育小城镇建设资本市场,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良性的投入发展机制。

  7、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增强小城镇的吸引力。加强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设施的配套建设,对玉皇中学等新建校园应加快设施的配套完善;强化居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及社会服务组织的建设,提高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逐步推广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等社会保障体系,减小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方面的差别。

  8、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培育具有市场潜力的主导产业。专业化是小城镇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针对城港路街道的实际,选取汽车零部件加工等作为自己的主导产业比较恰当.

  参考书目

  1、《经济地理》1997年第17卷第4期

  2、《城市规划》1998年第1期

  3、李景国·《中国城市化蓝皮书》

  4、潘秀玲·《中国小城镇建设》

  小城镇建设论文(六):

  农村小城镇建设论文

  引言:

  尽管早在1984年的著名的中央1号文件中,就已经明确提出“允许农民自理口粮进城务工经商”的政策,但在八十年代的中国经济热点问题中,农民如何进城、农村小城镇如何建设的问题并不引人注目。只是随着九十年代中国地方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之中各地“开发区热(1992年邓小平南巡谈话之后各地大办开发区导致经济高速增长)”滥占耕地引发出的矛盾愈演愈烈,小城镇建设及其相关的政策问题,才逐渐引起国内外的广泛讨论。

  1995年4月,中国国家体改委、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农业部、民政部、公安部、统计局、国土局等11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农村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并于当年11月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在北京召开了“中国小城镇建设高级国际研讨会”;1996年,该11部委又得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约180万美元的研究资助,还与各省协商确定了首批57个国家级试点城镇。到1997年末,国家级试点城镇已经扩大到100个。

  本文作者作为农业部的代表,参与了11部委对该项目的协调指导,以及上述国际组织资助的合作研究和试点。由于长期关注农村和农民问题,我们的研究从一开始就强调指出:思考到其他发展中国家城市化的教训,中国农村小城镇建设在人口压力大而资源严重短缺的基本国情矛盾制约之下,主要目的并不在于建设一批现代化的城镇,而是透过城镇发展过程中资本的集聚和人口的集中,逐步解决农业、农村、农民这“三农问题”。即: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一步改革农村社区和乡镇企业产权制度;透过培育城镇积累功能和自我发展机制,使已经非农就业的、过剩的农村人口进入小城镇,从而减轻有限的农地已经超载的农业人口负担,以保证中国农业有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然而近年来超多的调查研究已经使我们意识到:在本世纪末中国城市化加速发展的进程中,地方政府资本原始积累导致城镇建设大规模占地已经不可逆转。而且人们不得不承认,目前这种制度软约束条件下的行政控制,实际上不能有效抑制各级地方政府在财政严重亏损压力下,对耕地“农转非(从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巨额增殖收益的渴求。为此,写作本文之目的在于立此存照,并再次提醒各方面政策制定者应承担的历史职责:长期受制于资源短缺之苦的中国人,务必能够找到一种相对较低成本的制度类型,以便在不可遏制的现代“圈地运动”中,得以说服地方政府采用某种既对国家、群众、农民三者都有利,又能有效地促进地方城镇化和二三产业发展的新办法。

  一、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的资源紧约束

  1、基本国情矛盾──人地关系的高度紧张

  上下5千年的中国历史上,农业长期占有重要地位。由于几千年来农业生产技术发达,在土地资源被高度开发的同时,也客观上支撑了中国人口的高速增长。自明朝(1303年)中国人口突破6000万。到1840年的鸦片战争,中国人口已达4.2亿。其后数百年人口数量居世界第一,因此构成了中国最基本的国情矛盾──人地关系的高度紧张。

  从中国历代人口与耕地变化表中能够清楚看出,人均耕地面积由盛唐时期的17.8亩不断下降到1949年的2.7亩,下降了7倍。

  资料来源:1840年前数据转引自郭庆:《现代化中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P43;1840年后数据引自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P195。

  历朝历代的开国之君大多以垦荒、屯田来振兴国力。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虽然也大面积垦荒造田,而且一度使耕地面积大幅度增加;但在人口政策一度失误而且人口基数过大的作用下,已经不可能扭转人均耕地面积不断下降的趋势。

  2、耕地资源的横向比较

  我国虽然国土面积略大于美国,但属于人均耕地资源最少的国家之一。横向比较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33%,美国的11.2%,巴西的24.5%;即使与同样属于人口大国的印度相比,也仅相当于印度的42.2%。

  据国家土地局新近的调查汇总,1990-94年平均每年减少耕地面积940万亩,约相当于每年新增的耕地。而据宋健和于景元的研究,中国人口到2050年人口到达15~16亿时才可能停止增长(宋健、于景元《人口控制论》.科学出版社.1985.P238-240)。在当前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我国可开发利用的后备耕地资源只有约10.6亿亩;更为严峻的是其中可开发成耕地的极其有限,仅为1.94亿亩。因此,人地高度紧张将一向是中国在其实现现代化过程中的最基本国情矛盾。

  3、小农经济条件下人口过剩危机的必然性

  在基本国情矛盾制约下,构成了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的小农经济结构和传统的子嗣间平分财产的制度,使农村人口增长的同时农地规模越来越小,土地不断析分细化。

  小农经济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资本的平均利润和地租都不会表现为经营的界限,只有在他扣除实际成本之后,付给自己的工资才是绝对的界限。这使得在小农经济条件下农民习惯以超多不计报酬的家庭劳动投入替代资本投入,在维持了中国农业土地生产率不断提高的同时并不计算人口增加的成本。因此,我们这个传统的农业国家所固有的人口与耕地的矛盾,必然带来人口过剩危机。4、土地生产率高、劳动生产率低

  人多地少的国情矛盾和土地占有无限析分的财产制度,使劳动生产率不断下降。

  如果耕地的扩大和生产技术的改善引起的粮食产量的增长速度,低于人口的增长速度,那就必然导致劳动生产率的显著下降。战国中晚期的粮食亩产量已达216斤,唐时到达334斤;到清代中叶粮食亩产为367斤。本世纪30年代的粮食单产,实际上比当时已经现代化的美国农业高得多。然而另一方面,早在战国中晚期我国每个劳力产粮已经到达3318斤,唐时为历史最高水平,每个劳力年产粮食4524斤。自唐以来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下降:明代持续在4027斤水平上;清代每一劳力生产粮食降为2262斤,而到1949年就只有1150斤,比唐时减少3374斤;减少的比例是74%。

  1949年建国后,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土地改革,农业生产发展很快。但是土地改革强化了农户占有小块土地并主要从事于自然经济活动的生产方式,农村产业结构并没有产生多大的变化,而且中国几千年沿袭下来的家庭分工结构也没有改变。虽然1953年后农村逐步实行群众化,土地家庭私有制转成了以社区群众组织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但是,土地的群众所有制仍然未改变中国小农经济的基本特征:①小块土地上的超多劳动投入;②劳动的目的不是在利润的导向下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而是为满足自己的消费需求。由此造成了解放以来虽然农业生产力有所进步,但历史上沿续下来的土地生产率高,劳动生产率低的总格局并未改变。

  2.《中国统计年鉴1994》P329、342、345、358;

  3.《中国农村统计年鉴1992》P122;

  4.《中国统计年鉴1992》P55;

  5.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农业出版社,P220

  上表反映的是1952年以来以亩均粮食产量和亩均农业产值指数衡量的土地生产率、以农业劳动者劳均产粮和劳均净产值指数衡量的劳动生产率的变动状况。1978年与1952年相比,粮食亩产提高了1.38倍,以亩均耕地农业产值指数衡量的土地生产率提高了1.17倍,而以劳均产粮衡量的劳动生产率仅提高了0.12倍,以劳均净值指数衡量的劳动生产率仅增长了3%。而且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解放后曾长期处于下降徘徊的局面。劳均产粮1970年还低于1952年的水平,劳均净产值直到1978年才开始超过1952年的水平。只是1978年改革开放后,随着超多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农业劳动生产率才有了稳步的提高。

  综上所述,中国传统农业中超多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不是因为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结果,而是人口对土地的巨大压力和小农占有土地的制度共同作用的结果。人地资源的紧张产生了巨量的剩余劳动力,而小农经济制度又使这些剩余劳动力被滞留在越来越狭小的土地上。因此,缓解中国基本的国情矛盾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首要前提,就是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但是,建国以来的城市化进展并没有解决这个首要前提问题。

  二、小城镇建设的背景分析──建国以来的工业化、城市化进展与城乡分割的体制问题

  1、关于“资源资本化”。

  “资源资本化”,是发展经济学理论的一个主要观点,意指资源富集但资本稀缺的欠发达国家,其经济开发过程的实质是资源转化为资本,亦即务必透过经济的货币化来促进资源从实物形态转化为价值形态,进入可交换的市场。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报告指出,1978年中国的经济货币化(M2/gnp)程度只有32%,当时的社会存款仅210亿,贷款规模是1890亿,而工农业总产值约为一万亿;到1995年,中国的经济货币化程度已经高达105%,社会存款近3000亿,贷款规模51000亿,几乎与GNP57650亿相差无几(易纲“中国金融资产结构分析及其政策含义”,中国体改研究会,1997)。世界银行1996年发展研究报告在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资源资本化程度与其他东欧国家作比较时,也认为中国已经超过70%。可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所谓“经济高速增长奇迹”,实质上是政府透过超多发行货币,把原先计划经济时代不可货币化交换的资源转化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本,从而创造了资本增值收益。

  2、国家资本原始积累的制度经验

  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以前历了从五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末近三十年的国家资本原始积累过程。其主要方式是:在国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全额占有城乡各种资源;全环节控制工业、农业和其它各产业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全部经济过程,从而由中央政府占有城乡劳动者的全部劳动剩余价值,然后透过国家财政的再分配,转化为城市工业资本的原始积累。

  近三十年原始积累过程,是中国这个落后农业国进入现代化的特殊历史阶段,中国人民为此付出了必要的代价。政府在农村透过“统购统销”的流通体制和“人民公社”的组织体制这两个相辅相成、互为依存的制度体系,直接获取除农民基本生存消费之外的全部农业剩余,以保证处于起步阶段的城市工业稳定获得低价原材料供应和工业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食品供给;而在城市,则是以非商品交换的计划体制的内部分配,透过低工资和消费品的计划配给方式,来获取城市工人劳动的剩余价值,转化为国有工业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投入。正是透过这种高度集中垄断的资源经济控制方式,保证了中央政府在不到三十年的工业化进程中,多数年份都能构成高达30%-40%的积累率,使中国从五十年代初期一个工业产值和城市人口均占仅15%的典型农业国,在既缺乏外部市场又几乎无外来投资的恶劣的国际环境中,发展成为工业产值达70%以上、产业门类齐全、专业分工细致的初步工业化国家。

  3、国家工业化过程中构成的结构问题

  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采取的是重工业优先的发展战略,必然产生结构性偏差及资本排斥劳动的问题。表2.1反映的是中国就业结构转变滞后于工农业产值结构转变的状况。

  1952年,中国人均国民收入约70美元,国民收入的近60%来自于农业,经济活动人口中83.5%的劳动者从事农业,工业劳动力为7.4%,服务业劳动力为9.1%。到1957年,国民收入中农业净产值的份额下降了10个百分点,从57.7%下降为46.8%,而农业就业的份额仅下降了两个百分点,从83.5%降为81.2%。从1957年到1977年的20年间,国民收入中农业净产值的份额下降了12个百分点,而就业中的农业就业份额只下降了7个百分点,同期工业净产值占国民收入的份额上升了20个百分点,而工业就业份额只上升了不到9个百分点。1952年到1977年间的差距就更明显了,工业净产值占国民收入的份额上升了30个百分点,而工业就业份额只上升10个百分点。

  由于中国的工业化进程中,国家投资不断向资本密集的重工业倾斜,工业资本吸收劳动力的潜力不断减弱。据统计,每亿元投资轻工业可吸收1.8万人就业,而重工业仅能吸收6千人就业。中国就业结构偏差因此不断扩大,城市化水平因此长期停滞不前。4、计划经济时期城市化水平

  查阅1951-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的统计数据可知,中国城市化水平在计划经济时期长期稳定。其间,60年代初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以前有两次大规模的“知识青年下乡”,甚至使城市化率逐年下降。

  5、计划经济时期的城乡分割体制

  那时的农村县以下乡镇即为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本部所在地,除了执行国家统购统销政策的、由政府主办的供销社和粮站之外,几乎没有其它商业单位;甚至连存在于农村几千年的集市贸易也以前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而禁止。因此,农村小城镇基本不发育。

  为保证国家工业化务必的资本原始积累,当时把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采用行政手段区别开来,并透过户籍制度加以固定。从50年代,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令,在户口迁移制度、粮油供应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等方面,把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分割开来。

  (1)在户籍制度方面。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1次会议讨论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该条例第10条第2款对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作出了带约束性的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务必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校园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这一规定标志着我国以严格限制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为核心的户口迁移制度的构成。

  (2)在粮油供应制度方面。1953年以后,随着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实行,中国开始实行粮油计划供应制度。这一制度原则上规定国家只负责城市非农业户口的粮油供应,不负责农业户口的粮油供应。1953年11月,政务院发布《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其中规定:“在城市、机关、团体、校园、企业等的人员,可透过其组织进行供应;对一般市民,可发给购粮证,凭证购买,或暂凭户口簿购买。”1955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则统一规定了市镇非农业人口一律实施居民口粮分等定量,并按核定的供应数量按户发给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证,居民凭证使用粮票购买口粮的粮食供应办法。与此同时,国家对粮食市场加强了管理。1953年11月,政务院发布《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所有私营粮商,在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一律不准私自经营粮食。”“城市和集镇中的粮食交易场所,得视需要,改为国家粮食市场,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工商行政部门为主会同粮食部门共同管理之。”“城市居民购得国家计划供应的粮食,如有剩余或不足,或因消费习惯关系,须作粮种间的调换时,可到指定的国家粮店、合作社卖出,或到国家粮食市场进行相互间的调剂。”上述规定基本上排除了农村人口在城

  市取得口粮的可能性。

  (3)在城市就业制度方面。自50年代初开始实行的劳动用工制度,原则上只负责城市非农业人口在城市的就业安置,不允许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寻找职业。1952年8月政务院发出《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指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国家还不可能在短期内吸收整批的农村劳动力到城市就业,因此务必做好农民的说服工作。1957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各单位从农村中招用临时工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城市“各单位一律不得私自从农村中招工和私自录用盲目流入城市的农民。农业社和农村中的机关、团体也不得私自介绍农民到城市和工矿区找工作。”甚至规定“招用临时工务必尽量在当地城市中招用,不足的时候,才能够从农村中招用。”

  (4)在社会福利制度方面。早在1951年2月,政务院就发布了《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又进行了修改。该条例详细规定了城市国营企业职工所享有的各项劳保待遇,主要包括职工病伤后的公费医疗待遇、公费修养与疗养待遇,职工退休(职)后的养老金待遇,女职工的产假及独子保健待遇,职工伤残后的救济金待遇以及职工死后的丧葬、抚恤待遇等。条例甚至规定了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享受半费医疗及死亡时的丧葬补助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劳保待遇,国家是以病假、生育、退休、死亡等单项规定的形式逐步完善起来的。至于城市群众企业,大都参照国营企业的办法实行劳保。除上述在业人员享有劳保待遇外,50年代构成的城市社会福利制度还保证了城市人口可享有多种补贴,在业人口可由其所在单位近乎无偿带给住房。

  中国的城乡分割的各项具体制度,加剧了城乡社会的分化。最终构成了以工业化和计划经济为特征的城市经济体制和以传统农业和群众经济为主要特征的农村经济体制。正是由于这种二元的社会结构,使得工业化的推进没能导致就业结构和人口结构的同步调整。

  6、城乡分割制度的影响

  由于自50年代以来,实行了严格的城乡分割制度,政府透过统购统销农产品和实行严格的户籍管制将农村人口强制吸附在狭小的土地上。过量的农业人口拥挤在有限的耕地上,虽然提高了土地生产率,但劳动生产率却处于停滞状态。

  1970年与1952年相比,农业的几个效益指标都不尽人意。其中,劳均产粮由957公斤下降到873公斤,劳均净产值1978年仅比1952年增长3%。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提高,粮食的商品率就得不到提高,城市的增长也就失去了动力的来源。相反,由于粮食短缺,使得50年代城市快速发展的势头不得不中断。甚至导致60年代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城市先后有2000多万人和4000多万人被迫遣返农村。

  7、改革开放以来的城市化进展

  到70年代末期,由于国民经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政府不得不对经济进行大的调整,在80年代初实行了“调整、整顿、巩固、提高”的八字方针,开始对偏斜发展的工业化政策进行调整;经济资源的分配也开始向消费资料部门倾斜,长期落后的城市服务部门得到快速发展。同时自从1982-84年中国全面推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职责制”为名的农村改革政策、客观上恢复了农民对土地的实际占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以后,近十多年来,中国出现了城市化加速的现象,其中突出表此刻县以下小城镇迅猛发展,由1984年的2700多个发展到此刻的18000多个。

  但是,尽管1993年与1978年相比,城市化水平提高了10.22个百分点。但是与霍利斯.钱纳里等人的标准模式相比(西蒙.库兹涅茨:《各国经济的增长》商务印书馆1985,H.钱纳里:《工业化和经济增长的比较研究》.三联书店.1989),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仍然落后于工业化10多个百分点。

  由于农村中不断增加的过量人口,基本抵销了土地生产率的提高所带来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使得这一阶段农业劳动生产率并没有显著的增长。虽然这段时间经济资源在产出部门间进行了重新分配,但由于旧的城市福利体制和户籍等政策并没有改变,每增加一个城市户口,就增加一份财政补贴。又由于社会保障的费用由国家或群众包起来,负担越来越重。1990年,仅全国职工保险福利费用总额就到达937.9亿元,比1980年增长5.87倍,年均增长21.3%。相当于工资总额的比例由1980年的17.7%猛升到31.8%。正因为城市改革相对滞后,社会经济体制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城乡分割的壁垒也就难以突破,所以农村过剩人口只能在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发展过程中内部消化。

  8、小城镇发展中地方政府资本的原始积累

  资本的原始积累,是任何经济类型的发展中国家进入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性过程。如果说中央政府是在改革前用了大约30年完成了国家资本的原始积累,那么县以下各级地方政府,则是在1984-86年进行的财政体制改革完成后,才开始进入资本原始积累阶段。

  在国家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中,构成了由中央政府各部门直接控制的国有大工业体系,和由地方政府各部门控制的“地方国营”工业体系。企业的层次级别不同,占有资本及其收益的数量和质量既会明显差别。由此又产生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条块之间在财产占有及其收益分配上复杂的利益关系。能够认为,在改革前的30年,由市及市以上政府及其各部门占有全部资源和城市工业资本和格局,一方面较大影响和限制了县及县以下(包括大批国营工业“空白县”)地方政府占有资产和收益分配的欲望和潜力;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广大农村和农民大面积的贫困。

  就应认识到,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各级地方政府不仅仅是政治、行政主体,也是经济主体,有其自身的财产和收益,并且有扩张这种财产收益的明确动机和行为。这是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阶段的历史现象(参见温铁军“国家资本再分配与民间资本再积累”《新华文摘》1993年12月号)。

  而当前农村发展小城镇,尤其要对地方政府追求工业化、城市化的资本原始积累特征予以认识,如果不能防止地方政府重走改革前30年剥夺农业和农村来进行国家资本原始积累的老路,小城镇建设对于中国农村经济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而言,很可能造成负面影响。三、中国农村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思想

  1、理论框架

  中国的问题,基本上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问题。也就是说,社会主义中国也务必要解决一般发展中国家都要解决的、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进步所不可避免的资本的原始积累问题。不同的资本积累方式决定并构成不同的制度,也必然带来不同的制度成本。有鉴于此,我以前明确提出“两个历史阶段”和“两个基本矛盾”的理论框架,来概括农村小城镇建设面临的宏观经济问题。

  所谓“两个历史阶段”,是指改革前完成的中央政府工业资本原始积累和改革后开始的地方政府资本原始积累。所谓两个基本矛盾,则是指“人地关系高度紧张”这一基本国情矛盾和“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这一基本体制矛盾(参见“农村改革与发展面临的两个基本矛盾”《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3期)。

  2、指导思想

  在上述理论框架指导下,小城镇建设应提出的具体指导思想如下:

  (1)中国农村小城镇建设的首要目标,应是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任何小城镇试点都务必做到有效地吸纳农业剩余人口,缓和农村“人地关系高度紧张”这一基本国情矛盾对农业发展的制约。

  已经进行了20年的农村改革,虽然在一段时间里使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获得较大增长,但并不意味着农业面临的土地资源短缺的矛盾和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有了根本性的变化。事实上,农业耕地仍在不断减少,土地承载的农业人口也在不断增加,到本世纪末中国仍将有约二亿农业劳动力剩余。以致于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商品率低,积累率低,农民收入低”的不利局面相对城市现代化发展而言会更显严重。因此,当前农村小城镇建设中任何法律的和政策的安排,包括县以下城镇用地政策的安排,都就应有利于农业人口非农化,缓解农村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基本国情矛盾。

  (2)县以下小城镇的产权结构应以非国有的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经济为主体;不必强调发展国有国营经济。

  农村改革之初,大多数乡及乡以下基层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并不存在国有资产。人民公社解体过程中产生的乡镇基层政府及其所属乡镇企业,其所占有的资产从初始投入上看既不应是政府的,也当然不是国有的。农村城镇建设中非国家投入构成的资产也应定性为农民群众所有。

  改革开放之前的国家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中央政府透过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提取全额农业剩余;但由此而构成的约1万亿国有资产(其中6-8千亿来自从农村提取的积累),却几乎没有投入到农村(政府各部门控制的座落在农村社区的产业除外),而是大部投入到城市和国营工业。据抽样调查,在农村改革开始的1978年,全国人民公社“三级所有”的群众资产总额为14,000亿元,其中主要份额仍是土地资产,约为12,000亿元,占85.7%(资料来源:“改革面临制度创新”,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第一版)。

  改革10多年之后到1994年,据估计农村社会资产总值已达约90,000亿元,其中约值70,000亿元的土地资产虽然分包到户,但作为中央政府反复强调的、务必长期稳定的基本制度,性质上仍是“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参见1984年中央1号文件)”的农村社区成员共同享有的群众财产,既不是私有资产,也不是国有资产。

  因此,不仅仅现行土地征用“五统一”的前提只能是中央政府一再坚持的农村基本制度;而且务必对县以下城镇政府占用资产的群众所有制属性,透过清产核资、推行股份合作制,重新予以明确。

  (3)小城镇土地制度务必体现农民作为农村财产所有者的权益。

  中国土地资源高度稀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越是稀缺资源,其价格越高;其所有者交易地位越高。国际上通行的政府行政或法律干预土地问题的原则,应是使交易成本相应降低,稀缺资源得到保护。而且首先应明确一切法律和制度务必立足于对所有者权益的承认和保障(参见《各国土地制度与政策》经济学院出版社1993年第一版)。包括县以下小城镇建设在内的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其土地从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增殖收益,主要应返还给农业和农民。否则,必然造成稀缺要素加速流出农业,成为地方政府资本原始积累的重要来源,重演导致农业衰落和小农破产的又一次历史性剥夺。

  为此,改革现行农村土地制度是小城镇建设的当务之急。要允许农村群众土地作股参与城镇开发,鼓励农民把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已经创造出来的“以地换地、以地滚地”,或者“股田制”的办法,用到城镇建设中去,本文介绍的案例说明:这种调整存量资产、加速地方工业化的制度变迁,因为不损害任何人的利益而几乎全无痛苦。此类群众中自发产生的,制度成本最低的,切实可行做法,不仅仅能降低农村人口的进城“门槛”,而且可有效减少农民上访告状,维持安定团结。

  四、农村小城镇的发展过程

  80年代以来,无论是体制变革的深度还是广度,农村都比城市要大得多,因而小城镇的发展也受到了这种不同步体制变革的深刻影响。

  1、农村小城镇资本的积聚

  农村小城镇的发展过程,基本上是农村工商业资本积累和集中的过程。农村城镇资本积聚主要有两个来源: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农村集市贸易的繁荣。

  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职责制的推行,计划经济下的统购统销和群众化难以为继。农民一方面从再次获得的对土地的支配权中得到了与其花费劳动成正比的报酬,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释放了他们长期受到压抑的用心性,农业个性是粮食生产因此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农产品也出现了较多的剩余。

  另一方面,农民在人民公社解体后也相应取得了人身自由,有了脱离土地进入其它产业的条件。由于农业所固有的特性:(1)农产品的需求弹性相对工业品要低;(2)土地资源的不可移动性;(3)受自然影响使生产带有不稳定性;(4)农业改造投资大收效慢,使得务农的收益远低于其它行业。这种中国所特有的资源禀赋条件下的利益比较,自然使农民在满足温饱之后转向收益更高的非农产业。

  但是由于农村改革相对超前,而且城市就业的高门槛和城乡分割的经济体制,使农民进入城市就业的机会成本过高。于是就地兴办乡镇企业也就成了必然选取。以乡镇工业为基础,各地农村工业品市场渐次兴起;政府同时又采取了逐步放开农产品价格、恢复集市贸易,允许农民自带口粮进镇务工经商的政策,使得传统的农村集镇迅速发展起来。

  2、促进小城镇发展的其他重要因素

  某一特定时点的小城镇发展,往往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正如英国经济学家艾伦.W.伊文思(Alan.W.Evans)在回答“什么是城市发展的原因”时所指出的:“事实上,没有哪一种理论能够独立解释各城市的发展”(Alan.W.Evans:《城市经济学》,第92,94页,上海远东出版社,1992)。就应看到,以下三个因素对农村小城镇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资金要素在农村高度稀缺,而在人口过剩条件下劳动力则无限供给。超多廉价劳动力和廉价土地资源是降低企业竞争成本的有利的初始条件,也是农村吸引外资和自身企业发展的环境优势所在。

  (2)城市的工业和外资企业在农村寻求新的体制“空间”。由于80年代初期和中期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滞后于农村,在传统的工业中心边缘和沿海开放区内,为回避传统体制的约束和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城市工业向周围的农村辐射地带扩散和外资企业向沿海农村投资出现了较高的增长势头。

  (3)寻求“避税”效应是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和市场发育的重要前提。税收管理体制的薄弱和农村税收政策的优惠,是农村非农产业降低企业成本、增加资本积累的重要条件。超多的农村专业化的批发市场主要以“避税”效应应运而生,这些批发市场的兴起,构成了人口的迅速聚集,是许多规模较大的小城镇发展的前提。

  3、农村小城镇的两种类型

  农村小城镇发展过程中自然产生两种类型。

  第一种是乡镇工业成长带动小城镇成长。乡镇工业集中发展产生规模效应,带动商业、金融、交通、通讯、文化、教育的全面发展。对投资的吸引力逐步变大,扩张速度加快。

  第二种是商品集散地构成、发展带动小城镇的发展。由于经济地理位置优越,交通、通讯便利,从建设有形贸易场所开始,逐渐构成工业品或农副产品集散地。产生商业消费规模和集中经济效益,带动乡村人口集中和金融、信息、服务、交通、通讯、工业、文化、教育等的全面发展。如河北的白沟镇、辽宁的西柳镇等。

  农村工商业与小城镇的发展相互促进。从1978年到1993年,乡镇企业就业人数增长了4.4倍,乡镇企业产值增长了64倍;农村集市贸易成交额增长了22倍。同期小城镇的数量由2173个增加到14539个,增长了6.7倍。

  4、区域差别

  由于小城镇发展取决于农村工商业的发展,所以农村工商业发展快的地区,小城镇发展速度就快。横向比较证明:1978年,东、中、西部小城镇数量占全国小城镇数量的比重分别为32.25%、38.75%、29%。到1993年,东、中、西部小城镇数量占全国小城镇数量的比重分别为43%、32%和25%,呈现明显的阶梯分布。五、小城镇建设中的主要矛盾──地方政府原始积累与城镇化征占农民土地

  1、地方政府追求地方工业化的资本原始积累

  八十年代中期人民公社解体,在公社一级建立乡(镇)地方政府。同期开始的财政体制改革,也是要解决中央财政的“统收统支”与地方政府追求发展之间的矛盾。当时构成了从中央到乡镇级地方政府各级财政“收支包干、增收分成”的财政体制,必须好处上确立了各级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作为不同经济主体之间较为明确的收益分配关系。财政分级承包制的实行,更进一步刺激了地方政府在现代化的目标导向下,按照中央政府进行原始积累的制度经验,追求本地工业化、城市化的欲望。

  然而,农村改革已经部分地破除了过去中央政府借以从农村提取原始积累的流通体制和组织体制,人民公社解体后新组建的乡镇级地方政府,客观上已不可能像改革前中央政府那样,直接占有农业剩余来构成自已的资本积累。其可能做到的,只是占有原人民公社在社一级构成的群众资产,兴办由乡镇本级政府直接控制的乡镇企业。这就是地方政府追求地方工业化的“启动资本”。

  2、“以地生财、以地兴镇”

  进入九十年代以来,随着中央和地方国营企业亏损面的扩大,各级政府财政状况有所恶化;农民和乡镇企业负担日渐沉重的反映也在不断增加。据农业部和国家统计局1994年的调查,全国1000家上交利税最高的乡镇企业,资产负债率已达88.6%,比同期国营企业还要高!在这种局面之下,地方财政亏损面扩大,尤其是落后地区地方财政赤字严重,致使地方政府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目标更是碍难实现。

  开辟新的财政收入来源,尽快完成地方政府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是中央、地方完成财政分权以后,尤其是九十年代以来,各地地方政府的重要行为特征。1992年,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开发区热”即昭示了地方政府透过农村土地向非农化转移过程中,超多获取土地资本增殖收益,用于地方政府原始积累的实质。

  在目前中央政府强调宏观紧缩的政策环境下,一些地方政府又进一步提出“以地生财、以地兴镇”的口号,并做出了相应的政策安排,这也反映了地方政府以占有土地资本化过程中产生的增殖收益作为资本原始积累来源的明确目标。从调查状况看,有些县级地方财政收入的20-30%来自于土地出让收益。有些乡镇政府预算外收入的80%,来源于土地出让收益。相对而言,这些地方在土地和资金这两大稀缺要素流出农业的同时,农业人口进入城镇的比例,却随着地价上升而不断下降。

  综上所述能够认为:中国80年代中期开始的财政体制改革,使地方政府得到了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自主权,但失去了中央政府在改革开放之前借以获取原始积累的集中垄断的计划体制。九十年代“开发区热”和“以地生财”,都反映了地方政府占有土地资本增殖收益作为资本原始积累的行为特征,这事实上正在加剧稀缺要素流出农业的严峻局面。统计数据证明,这并不能有助于实现农业过剩人口向小城镇转移的政策目标。

  3、农村小城镇建设中的五种地价

  按照《土地法》和有关规定,县以下农村小城镇建设与大中城市一样,农业用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务必由当地县市土地管理局代表政府,行使“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出让”的“五统一”权力,群众土地务必首先征为国有才能进入一级市场。从我们掌握的资料看,多数县市在土地资本增殖收益的分配上给各乡镇留成的比例为40-60%,这就使乡镇政府征占农地的利益动机更为明确。

  群众所有制的农业用地被征为国有,转成非农用地的过程中,土地资本可呈几倍乃至十几倍增殖。据我们调查共有五种地价:

  一是征地价,即地方政府或由政府支持的公司以国家为名,向农村群众支付的最低补偿费用。

  二是成本价,即征地价加上地方各级政府收取的各类费用。

  三是行政划拨价,即政府财政开支的事业单位、公益性建设用地以及部分法权单位,以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占有土地;其中,低于成本价出让土地所造成的亏损一般由地方财政负担,但最终还是要转移到社会公众头上。

  四是协议出让价,即根据实际需要,把成本价再加10%-20%即可成交。

  五是市场拍卖出让。

  4、土地“农转非”及其收益分配

  据了解,土地法颁布几年来农地减少的趋势并未缓解;而且已经被征占为国有的土地中,市场化有偿出让的土地仍占很低比例。而如果以成本价为100,则农民只得5-10%;村级群众经济得25-30%;60-70%为政府及各部门所得。至于从成本价到出让价之间所生成的土地资本巨额增值收益,则大部分被中间商或腐败分子所得。

  由于全国各地的区位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地价在其实现过程中所表现的价格水平及其收益在各经济主体(包括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配比例,差别是很大的。兹以典型案例说明如下:

  案例1:广东省南海市(县级市)

  南海地处珠江三角洲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地区。广东省1992年前因征占土地引发的农民上访占总发案数的近一半;此后因逐步推行以土地为中心的“社区股份合作制”,承认农民地权并允许作价入股,参与二三产业利润分配,矛盾冲突才逐渐平息下来。那里征占土地的状况较有代表性。

  南海市里水镇是国家11部委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之一。据调查,该镇1994-1995年征用群众农地每亩需支付补偿费3-5万元(这笔直接成本最终是由土地使用者交付)。其中管理区一级得10%;村一级得70%;其余30%由村群众分给农民。征用土地以后,大部分采取招标、协议或拍卖的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的实际开发一般由获得土地使用期权的单位自行投资开发。

  土地使用者除掉要支付给村一级补偿费用以外,还要向市、镇两级政府交纳各种费用。镇一级收取的费用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业务费2000-3000元/亩,级差地租1-4万元/亩,大环境配套及道路建设基金1.8万,总计为3-6.1万元。除掉业务费以外,都进入镇级财政预算外收入。市一级收取的费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2万元/亩,土地使用权出让业务费2000-3000元/亩,耕地占用税3333元/亩,农业任务保险金3000元/亩,口粮差价款3000元/亩,农田水利建设费1330元/亩,垦复金13330元/亩,总计约为3.6-4.7万元/亩,其中大部分作为市财政预算外收入。上述费用综合算帐,成本价约为每亩10-15万元,其中市镇两级政府所取费用约占70%。

  实地调查证明,由于地方政府在土地开发中占有的收益过高,致使企业进入成本增加;不仅仅外来企业不愿进镇,甚至导致原先在里水镇兴办的企业也纷纷搬迁到镇周边土地价格相对低廉的各村,这使里水镇区经济正在“空心化”。

  另据调查,南海市国土局1992年在平洲镇夏北管理区洲表村征地463亩(其中的15%作为村里自留开发),每亩付给征地补偿费2.8万元(这笔费用最终要由用地单位支付)。其中镇里得3000元,占10.7%,管理区即行政村得5000元,占17.9%,自然村级群众经济组织得1.4万元,占50%,社员得6000元,占21.4%。近年来征地费用提高了一倍以上,但比例基本未变。

  根据广东地方规定,村一级在本村被征占土地上所取得的15%的土地使用权,名义上能够由村级组织自行开发,但除掉不需要支付上述征地费用外,仍要向市、镇两级交纳土地使用业务费,级差地租,使用权出让金,大环境配套费,道路建设基金,耕地占用税,农业任务保险金,口粮差价款,农田水利建设费,垦复金等。这样算下来,大概需每亩再交给政府10万元左右(这些不包括土地开发费用)。在广东这种商品经济发达地区,事实上村级经济组织大多数并不按照这些规定交纳,村内发展二三产业包括与外界合资办企业,仍然按照农村群众非农占地的办法执行(资料来源:广东省政府农研中心、南海市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里水镇政府)。

  案例2:山东省威海市(地区级市)

  威海地处胶东半岛北端,滨临渤海。在这种农村群众经济高度发达的区域中(包括苏南、辽东、浙北等)政府收回地权的交易成本最低。

  威海市八十年代以来农村小城镇已有较大发展,乡(镇)、村企业和农民新村建设原占用农村群众土地,并未由政府征为国有或实行“五统一”原则。群众土地从农业向工业转移过程中发生的级差地租,事实上已经转化为透过“以工补农”在农村社区内部进行分配调节的乡村工业利润和农民收入。但进入九十年代以来,当地政府对此采取了以“转权让利,统一出让”为主的土地政策,重新回收了这部分级差地租。这些政策是:

  (1)对镇办企业、联合体企业、村办企业(使用本村的土地除外)、个体企业等新增非农建设用地,采取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征用、统一出让的方式,经出让获得的土地收益60%返还给镇政府。

  (2)座落在小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村社区若进行旧村改造,村级群众所有的土地也先征为国有后,再出让给村委会用于农民住宅建设;其地租收取标准,可根据拆迁位置适当降低。

  (3)对乡镇企业已经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建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内联企业以及股份制改造企业,将原企业使用的农村群众土地实行“空转”征为国有,(即将原群众所有在名义上更换为国家所有)再出让给原占地企业,并酌情减免地租。

  (4)对镇办企业转让、出租、抵押存量群众土地使用权,以及破产、兼并、租赁的企业,将原群众土地征为国有,其土地使用权纳入出让轨道;对镇办企业不再转让而继续使用的群众土地使用权,则补交土地使用费。

  (5)在有条件的镇,对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实行将农村宅基地用地指标集中使用,统一征用、出让、建设住宅小区的政策,并在地租上给予优惠。

  以上措施使威海市各级政府从农村群众经济中回收了巨额土地资本增殖收益。据威海市国土局统计,全市仅出让给镇以下村级企业的土地即达370万平方米,获出让金总额2.4亿元,地租收益1.1亿元,其中返还给乡镇政府8000万元。(资料来源:国家土地管理局“全国小城镇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1995年10月)

  案例3:湖南省浏阳市(县级市)

  浏阳市属内陆不发达传统农区,地方工业基础十分薄弱。该市大瑶集镇是个有260多年历史的商品集散地,当地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状况下,采取“以地生财”的办法发展小城镇。自1992年以来,国土局代表市政府在大瑶集镇规划区内统一征用了113.31亩群众土地,出让临街面土地53.97亩,收取出让金1600多万元,平均每亩出让价约为30万元。其中60%左右返还给镇政府。这种办法极大调动了全市各乡镇政府征用土地,有偿出让的用心性,到1995年6月底,已收取出让金4500万元。地方政府“以地生财”使大瑶集镇地价不断提高,从1992年的每平方米平均340元(每亩22.64万元)涨到1994年的857元/平方米,地价上涨了1.52倍。(资料来源同上)

  案例4:安徽省六安市(县级市)

  六安市地处安徽省西北部大别山区,经济基础较弱,地方财政长期匮乏。从1992年下半年起,该市开始在农村集镇实行统一征用、出让群众土地,先后在12个乡镇统一征用土地348.42亩,政府支付的征地三项补偿费(征地价)仅为每亩0.8-1.5万元。出让土地204亩,累计收取出让金1489.7万元;平均出让价约为每亩7.3万元。

  在土地增殖收益的分配上,市政府采取对乡镇政府倾斜的政策:一是将收取级差地租的50%返还给乡镇;二是将集镇建设配套费和乡镇管理费列入开发成本,使乡镇政府每开发一条占地20亩左右的商品街,一般可获得10万元左右的直接收益。(资料来源同上)

  以上4个案例分析证明,尽管区域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各异,但是各级地方政府做为一种有行政权力的经济主体,在征占及出让土地方面的行为是一致的──尽可能以最低价格征用,以最高价格卖出,最大限度获取土地资本的增殖收益。

  应当承认,在与原土地名义所有者──农村群众经济组织的交易中,地方政府为降低交易费用所做的政策设计是精巧的、有效的。原先拥有土地长期使用权、经营权和大部分受益权以及部分处置权的农民,在征地成本价中只得到5-10%;而付给村群众的25-30%一般是由村干部掌握使用的。所以,低价征用政策的精巧之处正在于它利用了现行农村群众经济产权关系不清晰的弱点。六、农村小城镇改革的经验启示

  从国情矛盾出发本来就应强调,农村小城镇发展的基本资料是怎样让更多的农村人口进城,同时让土地更少地被占用;是要最多地把农业人口离土离乡转移出村,然后让尽可能少的农民在土地上搞农业、个性是种植业的规模经营。但是,按照此刻的小城镇建设方式很难到达这个目标,现行城镇用地制度不仅仅不能维护农村经济主体的财产权益,而且无力制止滥占农地、引起农民反抗的新圈地运动,确有必要予以修订。而目前最为有效的改革,是允许农民土地作股,发展小城镇。现将有关典型经验概述如下:

  1、山东省济阳县孙耿镇的“地滚地、地换地”,是农村城镇化的一个好例。镇政府动员农民把各村承包到户的土地每人交出5厘(0.003公顷),集中起来滚到镇中心。全镇54个村都不再分散办企业,而是地滚地、地换地,换到镇中心统一建立工业开发区。工业带动的非农就业增长了20%;镇财政从1992年的40万增长到1996年的1亿5千万。这是基层干部群众的伟大创造!可惜很多人对此不理解。套用现代经济学的概念来评价,这种政府主导的传统农区城镇化、工业化,其制度变迁成本趋零。因为没有同农民发生任何矛盾,地权还归村,各村把土地作股建立镇级农民群众所有的股份公司,统一经营集中到镇中心的一千多亩地,产生的收益各村按股分红。安徽省涡阳县青坛镇也有相同的作法,各村集地滚地,人均集出2厘地,促进了工业化、城镇化。

  应看到孙耿创造有必须的国际比较好处。因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的资本原始积累几乎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而孙耿人的这种做法,却显示出制度变迁成本极低。这是中国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在改革与发展上的又一创造。

  孙耿镇得以成功的操作经验如下:

  一是全镇每一个农业人口都拿出一块地,并且一样多,这就体现出一个公共选取的原则,就是“一致性”;二是每个人集出的地数量很少,仅占人均土地的约二十分之一,虽然土地自古以来是农民的命根子,但对人均占有土地近2亩的孙耿人来讲,拿出0.05亩并不影响群众生活,个人利益损失很少,群众利益却能够产生很大的增量;三是实行家庭承包职责制以来,个性是最近几年,随着人口不断增加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农村土地已经过多次调整,基本上是3年左右调一次,干部群众都有了必须的献地经验。在集地过程中全面推行农地“两田制”,这就与宏观政策变化有机地结合起来,也使孙耿“集地”这个特殊的制度安排具有表面上的普遍性,所以人人都能理解;四是孙耿镇、村两级干部出以公心,协调潜力强。而且并没有为“集地”增加新的开支。这是依托传统组织制度资源嫁接现代化的最好例证,因为交易费用趋零。

  孙耿透过“集地滚地”,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占用土地这个最易于直接剥夺农民的环节上,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和村群众利益,也保护了政府的形象。由于农民的财产权益不受影响,土地群众所有的权属关系没有改变,致使调地自始至终没有发生矛盾和冲突,没有一个农民因此而上告上访。这也避免了传统农区工业化初期“村村点火”,有悖于国情的制度成本。有利于乡镇二、三产业一开始就呈现出规模化、团地化发展势头。

  “集地滚地”的方法成功地证明,从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过渡,政府完全能够以最低的费用与农民进行土地交易;在启动地方现代化所务必的“地方工商业”经济之初,短时间、无痛苦地完成工商业资本的原始积累。之所以能够实现制度成本最低,经济效益最好的制度变迁,就因为有效地防止了政府和各种部门以国家为名剥夺农民的土地权益。关键看政府的制度选取。

  2、就像我们不鼓励“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乡镇企业一样,搞小城镇建设试验也需要在改革区划的前提下加强规划。一个县只能搞3-5个中心镇;聚集的人口规模至少就应在5万以上,否则没有第三产业发展所务必的人口规模。

  在这方面淄博市的淄川区和博山区基层干部群众创造的经验十分有价值,已经积累了重要的操作经验。主要是利用政府和乡村组织的政治权威和行政潜力,大规模地动迁人口,给予输入地的村优惠政策,让那些资源过于短缺的山区人口搬到城镇来。跨行政区域、跨社区的优化要素。

  淄博山区调动人口集中到城郊和中心镇的优惠政策仍然是土地。就是把农村宅基地指标集中放到城郊小城镇的输入地的村,让农民新村按城市的标准建楼房,节约土地。但却没有此刻城市房地产开发面临的一系列收费太多和中间盘剥问题。本村农民搬进楼房,留下旧的房子不拆,让从山区搬来的农民住。山区人口搬迁出来也不用再往山里送扶贫物资了;生态恢复,水土持续经费也省了。

  这样做对于输入地而言也是利大于弊,一是成规模地增加了消费人口,有利于发展第三产业。二是降低城郊乡镇企业劳动力成本,提高了企业效益。三是以最低的成本推进了农村城市化。

  3、发达地区已经出现了“农转非”人口倒流回农村的“非转农”现象。农民不进城,其原因在于离土离乡就会破财,失去原在农村事实上已经占有的财产收益。针对这种状况,广东南海里水镇草场管理区所进行的把包括土地在内的全部群众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农民股权生不增,死不减”的做法有相当的好处。

  他们的做法是,在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中,将原属群众所有的土地资源、现有固定资产和自有资金以股份的形式全部折股量化,按照必须标准把全部股权一次性配置给社区内农民个人所有,股权能够在必须范围内流动,并以股份合作制方式组织运行。

  股权有三种形式:一是基本股,占3股,配置对象为1995年12月31日前户口在该区的农业人员;二是承包权股,占3股,16周岁以下配2股;三是年龄、劳动贡献股,按承包职责田的期数和年龄为依据计算,足股占9股。这部分股权一次性配置给农民以后不再作调整,新增人口不再分配股权。对于新出生人口和结婚迁入的人口透过定期扩股配售新股,新出生的配售5股,新嫁入的配售6股,配售新股有优惠,按照当时股值的30%计算。这种做法虽然仍没有完全把虚股折实,但适合农民的经济承受潜力。未来则设想发行全额现金股。同时,股权作为个人私有财产,可在本区内流动,允许股权转让、赠送、抵押、继承。为保证股权正常、规范、健康地流动,他们在股份合作社中建立管理机构,统一发放股权证书,一人一证,凡进行转让、赠送、抵押或继承的,务必到股份合作社、管理区有关管理机构办理手续,否则不予承认。

  草场管理区的做法能够说是目前最为彻底的产权制度改革,对于解决已经进城务工经商农民不愿放弃土地的问题,带给了一条可行之路。七、农村小城镇建设的制度成本分析

  1、基本国情矛盾与农业面临的资源紧约束均未能有效缓解

  中国统计年鉴上的数据反映出这样一个基本事实:中国农业做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地位,因其面临的基本国情矛盾──人地关系高度紧张──不仅仅并未得到有效缓解反而在加剧,而不断弱化。因此,中央政府才决定1996年停止征用土地1年。

  从近年公布的统计数据上看,1988年到1994年农村人口增加了3184万,同期耕地总面积减少了1222.65万亩,年均减少203.78万亩。1994年农村人均耕地面积仅1.66亩,下降了0.08亩。若从1992年兴起“开发区热”之后计算,则年均减少373.3万亩;后3年(1991--1994)比前3年(1988--1991)耕地减少的平均幅度增加了9.95倍。

  本文一再强调,农村小城镇建设的最主要的政策目标,应是加快农业过剩人口向县以下城镇转移,进而缓解耕地所承载的农业人口压力,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以保证农业在市场济的竞争条件下不致衰败破产。

  统计数据反映出,1988-1994年农村总劳力增长了11.45%,这基本上与人口增长比例同步。但随着耕地大幅度减少,农业面临的资源紧约束问题日趋严重,农村劳力已经超多向非农业转移,农村非农就业劳力已占总劳力的26.79%。但滞留在农村的非农就业劳力增长了38.94%;而能够正式转入城镇就业的劳力占整个非农就业劳力的比例,不仅仅一向就十分低,而且从1988年的1.82%,下降为1994的1.63%。

  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尽管能够带动就业结构的跟进调整,但劳动力非农就业后,如果进不了城镇,其农业承包地退掉的比例极小,这就无法改变人地关系紧张状况。据对广东省外来民工的293份有效问卷调查显示,只有2家退掉家乡的承包地(参见"在流动中实现精英移民",广东外来农民工联合调查组,战略与管理》1995年第5期)。

  思考到国家征用农民土地与农民转换身分进城就业历来高度相关,所以我们摘引占地和就业两组数据,做出表7.1“1989-1994年国家基建占地与农民进城就业比较”。

  表7.1的数据反映出,国家占地与农民进城的比例近4年下降了28%;1989--1991年是1.21,此后1992--1995仅为0.88。这只能使我们认为:现行政策有利于农村最稀缺要素──土地流入城市,而使最过剩要素─-劳动力超多滞留在农村。从国家宏观决策的高度看,现行土地制度的成本是使人地关系高度紧张这个基本国情矛盾更趋严重。

  2、城镇人口不规模和农村工业分散化

  本文在背景和案例分析中,揭示了县以下地方政府以占有土地收益为资本原始积累来源的实质和行为方式。以下数据将说明地方政府与农村群众在土地征占问题上的矛盾怎样导致既滥占耕地,又不能有效促进乡镇企业集中;从而使宏观制度成本不断加大的。

  1985年以来国家和乡村占地面积都呈先降后升,上升都是从1992年开始;而农民占地10年来一向是平稳下降的趋势。本文以中国的经济周期为依据,分别做3个阶段年均变动计算,可得表7.2"非农占地结构统计":

  考察中国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可知(a)1985-88为经济高增长阶段,(b)1989-1991年为滞胀及萧条阶段;而(c)1992年以后则从复苏转为高涨阶段(参见“国际金融资本的全球性危机与中国改革”《战略与管理》1994年第6期)。那么,c比b国家占地增长为1.9倍;乡村占地增长为3.2倍;唯有农民占地是稳定且略有下降的。由此可见土地资本增殖收益在经济高涨期的贡献份额。

  如果全国的统计数据不足以做结构性分析,本文再以广东南海市里水镇的统计数据做进一步分析(参见表7.3里水镇非农占地统计表)。与全国的统计数据有所不同的是,国家占地多为公益事业和道路桥梁水电设施用地;乡镇占地才反映地方政府所属企业占地或房地产业占地。而村一级,在广东称为管理区,是镇政府的派出机构,既有政府行政职能又有村级群众的经济职能,村级占地反映村群众所有制企业占地和商住小区的房地产占地。

  虽然这只是一个镇的个案调查,但表中(2)/(1)的结果仍是十分令人震动的:乡镇占地增长了6.87倍,村占地增长了51.0倍;农民占地仅增长了13%;而国家占地则是下降的。

  我们在近几年对广东的调查中了解到,广东农村经济总量中乡镇级群众经济占30-40%。这部分资产和收益,已基本上转化为乡镇地方政府所有,实际上已不再具有农村社区群众所有的性质。在村以下推行以土地为中心的社区股份合作制的过程中,这部分原属农民的群众资产,既可看作是一种农村社区为保住村以下资产以股份形式体现的产权不受侵犯,而向地方政府支付的制度费用,也可认为是地方政府资本原始积累的主要来源。

  但是还就应认识到,任何带有行政权力的经济主体,倘若没有切实可行的刚性制度约束,都不会自觉地扼制以行政权力扩张和维护经济利益的欲望和行为。很多地方政府和有行政职能的村(管理区),都在尽其所能占有土地资本及其增殖收益。政府能够用国家名义为自己或其所属企业强行低价征占农村土地,先在成本价上占有70%的收益,再高价转让获取暴利;致使农村乡镇以下企业和非农劳力难以支付进镇办厂经商或居住的高地价而不得不留在村以下社区,并进一步在村以下社区占用耕地,兴办乡村企业。从里水镇调查的数据看,尽管农村非农就业已达56.42%,但都进不了城。该镇农业人口1989年为76.7%,1994年反而增加了,到达77.39%。这与耕地大幅减少构成极大反差。

  正是由于进不了城镇,有开发条件的村则在社区范围内,尽可能把除用于保证基本口粮供给需要的农田之外所有土地,都转化为工业和商住用地。本文案例中提到的洲表村,原有1540亩土地已被政府征占调用了1100多亩。村群众于是规划了本村200亩开发区,20亩商住区;现余400多亩地中规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仅80亩。此外,南海市罗村镇下柏管理区,为防止农村土地被强行征占,而早在1992年推行社区股份合作制时,既已将全村4600多亩土地中的50%用于工业开发,16.3%用于商住区。其实质也在于把土地资本增殖收益截留在社区以内(参见《南海市农村土地股从合作制论文集之六》1990年6月南海系列印刷公司)。

  地方政府和农村社区群众在土地问题上的矛盾中很难做是非决定,但这毕竟直接造成了各类经济主体掠夺式地占用土地。不仅仅使农村耕地面积锐减,而且加剧了农村工业分散布局,城镇形不成规模经济的老问题。有关研究报告指出,中国2079万家乡镇企业中,分布在村以下的1990家,占92%;进入县城的仅为1%;集中到建制镇和集镇的但是7%(参见“中国城市化道路与农村改革和发展”《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一期)。显然,这种制度成本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且城市化严重不足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实在已不能继续承受。

  综上所述能够认为:市场经济的根本资料是实行资本经营。目前农村基本要素如土地、资金还不能进入市场,乡镇企业资产也没有进入要素市场的条件,农民不能携带股份化的土地和资产等要素离村进城进镇。因此,要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就要把土地、乡镇企业的资产价值化。从根本上解决产权主体不清的矛盾,推进农村剩余资源的资本化。透过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生产力要素从实物形态向价值形态转化,解决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中的人口聚集的要求与农民进城“门槛”太高的矛盾,使农民利益得到保护,资源配置得到优化组合。透过这种深化改革,会逐步解决乡镇企业的社区封闭、产业布局分散、群众企业负债和负担偏高等问题。

  农村小城镇建设务必下决心降低农民进城“门槛”,城镇用地制度也只能以尽快转移农业过剩人口为主要政策目标。但是,由于现行体制条件下制度约束软化是重所周知的事实,我们很难设想以某种凭借行政系统操作的制度设计,来解决县以下地方政府以占有土地资本增值收益做为原始积累之源的普遍性问题。因此,现实的思考也许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即按照本文提出“县以下城镇建设用地制度应与大中城市在目标和方法上相区别”的政策推荐来发展小城镇,这虽然也会造成必要的制度成本,但是损失会小得多。

  小城镇建设论文(七):

  民族小城镇建设途径论文

  论文摘要:民族乡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重要补充,民族乡小城镇化是我国城市化的组成部分。民族乡建制为民族镇是民族乡小城镇建设的必由之路。本文以省**县民族乡的城镇化建设为例,投射出我国众多的民族乡在城镇化建设中面临的困难,以及怎样解决的课题。

  论文关键词:民族乡城镇化建设**县

  民族乡是我国特有的、少数民族自己管理自己内部事务、依法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一种基层政权形式,是解决我国散杂居少数民族问题的一种较好的政治形式,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必要补充形式。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已成为我国少数民族散杂居农村地区发展的必然选取。发展小城镇是民族乡城镇化的途径,也是民族乡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族乡的小城镇建设面临一系列问题:对民族乡小城镇建设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民族乡自身不具备建制为镇的条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民族镇的法律地位等。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民族乡的小城镇建设问题显得更加尖锐和现实。针对这些问题,务必采取诸如赋予民族镇以民族乡同等的法律地位等有效措施,加快民族乡小城镇建设的步伐。只有如此,民族乡才能顺利实现城镇化,保障众多民族乡的少数民族群众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进而顺利实现现代化。

  位于**省西南部**县,西邻甘孜藏族自治州,南邻凉山彝族自治州,有汉、彝、藏等14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众多。著名民族学家李绍民老师曾说过:**县处于“藏彝走廊”的结合部,藏族文化与彝族文化等民族文化像**的自然资源一样丰富。”因此,1986年被**省人民政府批准为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县辖1镇、1个街道办事处、15个乡(其中10个民族乡),分别是:安顺彝族乡、先锋藏族乡、蟹螺藏族乡、回隆彝族乡、擦罗彝族乡、栗子坪彝族乡、新民藏族彝族乡、挖角彝族藏族乡、田湾彝族乡、草科藏族乡。

  近年来,随着**县经济的迅猛发展,部分民族乡的城镇化建设已出具规模,有的已经到达或超过建镇的标准。如安顺彝族乡,该民族乡作为革命纪念和历史、文化名镇的安顺场,山川秀美,土地肥沃,不仅仅是全乡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同时它又是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以发展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和商贸流通为主的城镇;地处**县的咽喉要道,商贸活动十分活跃,是数乡的商贸中心和物质集散地;安顺场作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和全国一百个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之一,拥有众多名胜古迹,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加之良好的旅游区位,使安顺场成为**西部旅游环线上的一个重要旅游基地,每年到那里来参观旅游、缅怀红军精神的中外游客络绎不绝。加之,近年来因为**县开发水电资源,众多移民搬迁于此,久而久之,安顺彝族乡的人口飞速增长,场镇也越建越大,俨然一个小县城。民族乡的建制已经与当前安顺彝族乡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相称。在**县十个民族乡之中,还有诸如:回隆彝族乡、先锋藏族乡、新民藏族彝族乡、挖角彝族藏族乡等民族乡也遇见了同样的问题,这也我国此刻一千多个民族乡在城镇化建设道路上面临的难题。作为全国城市化的组成部分,数以千计的民族乡没有基本建立小城镇(截至2002年底,我国共有1248个民

  族乡,包括59个民族镇),那么我国的城市化是不完整的。制约民族乡小城镇建设的因素很多,主要表此刻以下几方面:

  1.对民族乡小城镇建设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民族乡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补充,作为国家保障散杂居少数民族平等权利的一项措施,体现了对散杂居少数民族的关怀和重视,民族乡小城镇建设工作不仅仅有利于民族乡少数民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保障。然而长久以来,国家给予民族乡的优惠政策始终难以实施;地方政府财力有限,难以对民族乡给以大力扶持;认为民族乡的城镇化建设无关大局等。

  2.民族乡薄弱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基础是严重制约小城镇建设的内在原因。民族乡大都分布在边远、山高、贫困的地方,加上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民族乡的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缓慢。

  主要表此刻:第一,民族乡相当部分群众仍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如**县的田湾彝族乡、擦罗彝族乡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就比较贫困,相当部分的群众还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第二,生活基础设施落后,群众生活极为不便,为数不少的民族乡内的一部分群众甚至缺乏起码的生存条件。如**县的田湾彝族乡,由于该乡境内大山居多,大多数彝族群众生活在2000米左右的高山上,不通公路,交通闭塞,生活极为不便。第三,部分民族乡经济底子薄,财政基础差。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言,如果没有解决民族乡近千万少数民族的脱贫致富问题,就不能说中国已经真正实现了小康社会,更无从谈起实现现代化。目前大部分民族乡还没有到达建制为镇的标准和条件,在如此薄弱的基础上发展小城镇,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县的十个民族乡,有部分已到达了建镇的标准,其余的大部分由于种种原因还相对落后,应对**县民族乡城镇化建设的不平衡。对此,笔者认为,针对存在的问题,民族乡和其所有上级国家机关要充分认识到民族乡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性,民族乡自身要加快发展步伐,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赋予民族镇以相应的法律地位,大力发展民族镇。

  1.重视民族乡小城镇建设工作,民族乡城镇化建设工作作为我国民族工作的一部分,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民族乡和国家上级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到民族乡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性,把它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落实。在大力发展城市化的这天,民族乡小城镇建设不仅仅事关民族乡千万少数民族群众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我国城市化进程乃至实现现代化。根据民族乡发展的实际,当前部分民族乡不可能自己解决城镇化问题,对此,国家务必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对民族乡小城镇建设工作给以强有力的扶持和帮忙,采取跨越式发展战略,抓住国家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契机,努力推进民族乡小城镇的发展

  2.民族乡要加快发展步伐,就民族乡当前的发展状况来看,很多民族乡至少目前尚未具备建镇的条件,无论是经济发展水平,还是硬件设施,与镇尚有不小差距。因此,民族乡自身要加快发展步伐,在外力的推动下,民族乡要充分挖掘自身的潜力,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拼搏精神,不断创造建镇的条件。只有内外结合,才能推进民族乡小城镇的发展。国家2005年提出要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的贫困问题,因此,**的民族乡务必结合这一契机,大力发展小城镇。公务员之家:

  3.应赋予民族镇与民族乡同等的法律地位民族镇法律地位不明确,是民族乡小城镇建设面临的最大问题。因此,民族乡要发展小城镇,宪法、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等相关法律务必赋予民族镇以民族乡同等的法律地位。

  借用邓小平同志的一句话:“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能够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忙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到达共同富裕。”在民族乡小城镇建设上,笔者认为能够理解为:让一部分具备条件的民族乡发展为民族镇,带动和帮忙其他相对落后的民族乡,逐步实现民族乡(镇)经济的腾飞。

  **县作为享受少数民族待遇的县,就应抓好国家相关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自身经济,带动民族乡经济的飞速发展,改变目前只有1个镇的尴尬现状,早日建成**省山区经济强县的目标。

  小城镇建设论文(八):

  践行科学发展观,加速小城镇建设

  摘要:本文从小城镇建设的基本状况人手,对望城县小城镇建设进程和业绩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全面分析,从城镇体系的规划引导、行政管理、创新模式等方应对解决问题的关键进行了论证,指出坚持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小城镇持续健康发展的方式和有效途径。为进一步加速实现城乡一体化步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小城镇建设:城镇体系;城乡一体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小城镇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日趋明显。发展小城镇建设是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的突破口,是消除城乡差别、实现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和区域发展的现实途径。在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及国家中部崛起战略和长株潭地区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迅速实施时,贯彻实施科学的发展观,建立和完善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体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突出作用。为探讨新的历史条件下小城镇建设与发展思路,笔者对湖省南望城县调查并综述如下。

  一、望城县小城镇建设发展状况态势

  望城全县面积954平方公里、北眺浩瀚洞庭,南揽秀美麓山,人口约56万。辖14个乡镇,126个村,30个社区居委会,全境已纳入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核心区。望城县有区位、交通和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毗邻省会长沙,水陆空交通发达。近年来,在省、市的正确领导下,该县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省会开放、富强、礼貌、秀美的新地区"的目标,实施"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战略,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按照"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的要求,大力实施"工业主导、城乡统筹"发展方针,全县成功引进项目280多个,投资过亿元的30个,投资过1000万元的54个,16家上市公司相继落户望城,2009年望城县完成财政总收入15亿元(按统计口径加区划调整的五个乡镇共完成21亿元),增长42.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1.8亿元,增长43.1%,增幅均居全市前列。县域经济综合实力连续四年位居全省三强。问鼎我国中部十强,晋升全国百强县,超速发展气势逼人!其中小城镇人口约26万,占全县人口比重约46%;小城镇人均建筑面积约30m2,人均道路面积21m2,自来水普及率达81%;依托小城镇兴办的规模工业企业发展到210多家,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十多万人:目前全县城镇化率到达47%。全县城镇化发展呈现三大特征:

  (一)投入持续增加,改善基础设施

  全县以交通路网建设作为实施"融城强县"建设省会新城区战略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相继投资20多亿元,新修改造公路500多公里,实现村村通水泥路,构成了以长湘公路、金星大道、雷锋大道、高乔大道、金洲大道等数条融城主干道为骨架、县乡公路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开通至市区的公交车,打造全域与长沙"半小时交通圈"。并投入资金31.8亿新增城镇建成区25.4平方公里,有4个乡镇进入国家和省市重点示范镇行列,构成环绕省会、多点对接的小城镇建设格局。

  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一批国家和省市重点示范镇已具雏形,基本构成了环绕省会、众星拱月的小城镇建设格局。相继建成郭亮、经开区、白箬、金霞等一批20万伏变电站,全面完成城网改造;中国华能电力公司长沙电厂落户铜宫;黑麋峰抽水蓄能电站1号发电机组并网发电,4台机组可为长沙电网带给三分之一强的用电负荷。全面完成城网改造,率先全省各县(市)开通天然气,按主城区配套标准建成县污水处理厂,供水、通讯、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配套同步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区位优势释放为经济优势。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坚持统筹兼顾,大力改善民生,切实维护民利。近三年,财政对民生的投入逾2亿元。仅从2008年,投入3000万元建设乡镇卫生院,发放"新农合"补助资金3939万元;发放各类救助资金6150万元;投入1300万元建设乡镇敬老院,实现一乡(镇)一敬老院的目标,弱势群体权益得到切实维护。投入1.65亿元完善62个重建地配套设施,投入2000万元对拆迁户实施"以补促建",基本解决征拆安置遗留问题。安排5000万元创业扶持奖励基金,治理"三废"、义务教育合格校园等20个民生工程。

  (二)打造园区工业城乡一体兴县

  坚持"工业主导、城乡统筹"发展方针,按照"工业兴县、园区兴工"的思路,建起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和全国第一家、全省唯一的高科技食品工业基地及台商投资区,近年来,入驻望城投资兴业的企业已达600多家,其中总投资过1000万美元的项目逾百个。中联重科、"世界米龙"台湾旺旺食品等一批国内外上市公司及世界500在内的强企业相继投产;奥特莱斯长沙现代服务产业园、等一大批新落户项目正加速建设。香港"地产之王"李嘉诚先生旗下的和记黄埔公司,在望城投资。2008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77亿元,

  坚持产业兴县,以工业为主导,以项目为抓手,以园区为载体,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优势,实现产业支撑。县经开区迅速崛起,构筑起产业发展的坚实平台;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加速启动,铺开了循环工业发展的崭新蓝图。全县初步构成了以旺旺、亚华等为龙头的食品工业,以华电长沙电厂、黑麋峰抽水蓄能电站等为代表的电力能源产业,以晟通科技、金龙国际铜业等为代表加工产业,以新汇制药、天龙制药等为代表的医药产业,一批特色明显的优势产业蓬勃兴起,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活力。

  始终坚持城乡统筹,以工业化的理念谋划农业,强力助推农村经济,重点围绕百里水产走廊、数万亩优质稻种植、油茶基地、闸蟹珍珠养殖基地建设,发展都市农业、休闲农业和生态农业,建设中南珍珠交易大市场、台湾新东阳精品农业示范园,立足近城优势,利用山水资源的特质禀赋,休闲旅游产业蓬勃兴起。多年的厚积薄发,县或成为财富的聚集地、投资者的沃土、创业者的乐园,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由园区产业主导,取得上千亿的财政收入,吸纳数万劳动力就业,引导千万家庭致富奔小康,带动14个乡镇朝着"建设现代化的工业新城镇"阔步前行。

  (三)科学发展导向促进乡镇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要指导各乡镇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定位、增强发展潜力、坚持科学决策,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开辟科学发展的新天地。小城镇的经济发展,靠的是充分挖掘自身的潜力,走有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才能找到了一个发展的成功方式。

  首先,找准发展定位。各乡镇都要结合自身实际状况定好位,既认真落实上级的方针政策,全面完成"规定动作",又根据科学发展要求,思考当前与长远利益、统筹兼顾,创造性地做好"自选动作"。其次,增强发展潜力。乡镇活则全城活,乡镇强则全城强。要按照统分结合、有统有分的原则,坚持"放水养鱼",统筹县乡利益关系,建立责权利统一的机制,加大财税金融科技和人才方面支持力度,放权于基层、让利于乡镇,提高其自主发展潜力。再次,坚持科学决策。实现民主决策,收到预期成效,大部分乡镇实现向示范镇华丽转身,有以下具体典范.

  典型一高塘岭镇,地处县委县府驻地,是县行政经济文化中心。面积51平方公里,人口10多万。曾连续蝉联"中国乡镇之星"称,已纳入长沙市区整体规划,融入长沙市经济圈,坚持"兴工提镇"方针,打造省高科技食品工业园区,筑巢引凤,汇聚了旺旺食品、光明派派、皇室麦片、康普通讯和湖南信息学院等大批知名企业和科研院所,为镇域经济发展带给了强实的产业支撑和人才保障。引进规模企业20多家。经济总收入创造了114.1545亿元的新高,完成财税收入3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18.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170元,个体工商业4580户,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万元。而迈进全市十强"实力城镇"

  典型二位于长沙市北郊,湘江东岸的丁字镇。全国闻名的石材基地之一,素有"麻石之乡"的美称。该镇实施"产业活镇"战略,大力扶持和鼓励私营企业主大胆革新,先后引进深圳永利发石材有限公司等企业,投资3000多万元,进行石材深加工和规模经营。与香港博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湘楚石材陶瓷城"开发合同,投资6.5亿元,整体开发上千亩,构成一个石材开采加工经营的新城。使开采、建筑安装产值3亿元。高标准、科学合理、突出地方特色地规划建设商居小区、工业园区,采取"集中分户联建"的建房形式,优美的自然风光和突出的产业优势带来无限发展商机,建设包括20平方公里在内的两条风光带新型山水园林"活力城镇"。

  典型三星城镇,是湖南省首批小城镇建设示范镇。该镇以"园业富镇"为导向,共引进项目49个,合同资金50亿元,国家级农业科技园、湖南省新闻出版基地落户小镇,其下属新华印刷集团年销售收入8亿元,连续两年进入中国印刷企业百强行列前30位;晟通科技是一个填满国内空白的高精铝制品企业,产值达10亿元;香港和记黄埔地产、长沙玫瑰园、卧龙湾房产、南山苏迪亚诺等数十家房地产拉升该镇经济的发展,中南地区最大的湖南废旧物资交易大市场、华瑞物流等物流企业进一步带动了小镇物流业的飞速前进;市交警驾考中心、市污水处理厂、中联重科工业园等项目的长远效益,推助该镇区域经济发展,打造为"强力城镇"。

  典型四:复兴靖港古镇,焕发新生机,近年来,全镇贯彻"特色秀镇"举措,发掘特色人文优势,倾力打造望城新名片。按"修旧如旧,恢复原貌"原则,如火如荼地进行保护与开发。在持续古建筑风格基础上,着重修饰明清风格,融汇芦江灵气,体现江南水乡神韵。江南古迹正一点点褪去历史尘封,重现世人眼前。古镇已构成民俗文物馆、恐龙化石馆、文革物品陈列馆、毛主席手迹展览馆、宏泰坊文化艺术馆、宁乡会馆、陶承故居、省委旧址、靖港族谱文化馆、曾国藩靖港水战遗址等十大景点,并荣升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无疑最佳诠释了锦绣望城"魅力城镇"。

  二、小城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小城镇数量多,规模过小,聚集潜力弱。目前望城已有小城镇数十个,而这一数量每年都以1至2个的速度增长。由于发展的冲动,造成人口与生产要素的均衡化配置,结果都达不到规模城镇"门槛"的要求。据统计除高塘岭、星城镇人口近10万外,其他乡镇人口不足十万,规模过小必然导致城镇功能难以完善,城镇吸引力差,就业门路狭窄,公用基础设施的修建和服务业的供给形不成规模效益,使得小城镇发展的后劲严重不足,进而制约城镇发展后劲。

  (一)规划滞后,建设质量不高。一是缺乏精品意识。与长株潭地区先进县市相比,望城县在城镇规划编制、执行和管理方面均存在必须差距,城镇规划和建设的起点不高,布局不合理,普遍存在重眼前、轻长远,重建设、轻规划和管理的问题。二是缺乏特色意识。规划没有发掘和利用自身特色与资源,没有将自身的自然、人文资源优势转化为城镇特色优势来推动城镇化进程。三是编制进度不平衡。目前全县有14个镇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并透过评审不多,且大多数规划仅限于用地布局的控制,在具体项目的选址选点、设计和建设的先后顺序上较缺乏整体性与前瞻性。

  (二)投入不足,融资渠道不广。近几年,全县投入小城镇建设的资金虽然逐年增长,但与邻近县市区相比仍然差距较大,如至2007年长沙县小城镇建设投入年均达上百亿元,而望城县近年城镇建设投入年均近30亿。同时,筹资渠道单一,主要原因:一是信贷难。银行融资条件十分苛刻,使争取信贷资金投入较艰。二是个人投资用心性不高。对个人投资缺乏一套完整、合理的机制,且报建手续过于复杂,严重影响投资用心性。三是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存在居民等国家,政府等上级和开发商的现象,需要进一步协调各各方利益关系。

  (三)体制不优,管理水平欠。一是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太健全。重部门轻全局现象严重,如未经规划部门办理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许可证就进行拍卖,有未透过工程项目验收和备案就开发如房地产。二是乡镇规划部门权责失衡。乡镇规划站不是建设行政主体,在人员编制结构、职责机制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部门责权利失衡,导致人员用心性不高,难以承担小城镇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重任。三是依法治理工作有待加强。部分乡镇没有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随意改变已批规划方案的施工现象严重,如赶集交通堵塞现象时有发生,依法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到位欠缺。

  三、加快望城县小城镇建设的推荐

  加快推进望城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要以解放思想为突破口,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机遇,坚持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建管同步、依法依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处理好规划与建设、建设与管理、县城发展与小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等四个关系;从规划、建设、管理和模式创新四个方面着力,努力实现小城镇发展的新进展。

  (一)是高瞻远瞩,高起点搞好城镇建设规划。规划是指导城镇建设发展的重要依据和手段,是城镇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应切实抓好各项详细、专业规划、中心城区规划和重点社区规划的修编完善工作。树立品牌意识,按照"合理布局,有利发展,突出特色"的原则,高起步、高标准做好小城镇规划,根据各乡镇经济基础、自熬环境和人文背景特点,把规划细化到块,分别发展园区工业型、旅游商贸型、观光农业型、特色产业型、物流服务型等具有独特区域功能的特色化、专业化小城镇,引导城镇居民在建设上突出规模和档次。打造湖湘品牌特色小城镇。

  (二)科学引导,高质量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它是城镇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首先应按照"西提东扩"战略,抓好中心城区改造与建设,各建设项目必贴合城镇规划,避免出现规划、建设"两张皮"。按照《县城管理办法》规定,加大对319国道、长常高速、雷锋大道、长湘公路和长沙国道绕城高速公路、石长铁路、湘江水道沿线、县城、各乡镇镇区中心的集中整治。其次要坚持产业兴(城)镇战略,县城坚持走"园区兴工"之路,加快主导产业发展,要立足各自资源状况和区位条件,以市场为导向,以工业园区为依托,培育和发展好本地主导产业,引导企业和人口向城镇集中,提升工业发展水平和城镇的集创新力。

  (三)调整优化政策,改善环境,统筹城乡就业。在统筹城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部署时,在劳动人事工商民政部门的统一管理时。充分规划农民就业体系结构。深化"二元"户籍制度改革,彻底剥离依附于户籍和各种社会福利保障措施。透过招商引资、就业创业、集资纳税、建房购产等途径确立城乡居民一体化的户籍制度,要打破区域界限,严格按照经济规律办事,从当地实际状况出发,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开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途径,透过资源股权转让和深化金融改革,调动民间和外来资金,用心创造具有水乡特色城镇的建设条件,做到综合开发,逐步构建"山水洲城"小城镇体系,构成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长足发展。

  (四)科学指导,管建结合。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发展循环型经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用心推进技术、制度和管理创新,全面推广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科学技术统率小城镇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速度。要按照循环经济模式规划与建设、改造工业园区和生活社区,推动生产消费的循环式组合;强化管理,树立城镇礼貌意识,透过建立完善回收网络,实行城镇生产生活产生的"三废"产品进行全面回收利用管理,创新资源效益。要注重小城镇规划与资源利用长远规划及信息网络、环境优化、国计民生等方面规划的联系与合作,构建资源节约型生态型的和谐社会,科学协调稳步建设成"期望之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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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罗文。对湖南小城镇建设的思考.[J]经济地理2008。7

  [3]湛岳登。走生态型新农村发展之路.[M]湛江年鉴,2007。9

  [4]梁修群。以城镇建设为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法治理论与实践2010。3

  [5]纪晓岚。《构建和谐社会与加快中国城市化进程》[J]中国社会学学会2006年论文集

本文来源:http://www.tangs-design.com/770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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